索引号: | zxqyfwj-0601-2024-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中小企业服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19 16:5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协调组织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组织拟订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 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管理区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领域的专项资金相关专项基金;负责组织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项基金。
(四)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帮助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需求。
(五)协调联系东湖辖区内的行业协会、相关部门及其他机构,带动各类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推动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扶持、培育工作,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体系。
(六)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中小企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七)负责引导辖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 力度,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问题。
(八)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强技术进步、 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育、经营管理等工作;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朝“专精特新”发展。
(九)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工作。 协调我区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十)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监测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产健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经济监测统计,分析研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相应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民地、督促和考核各相关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聘用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部门预算表
第二部分 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21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6.7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0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2.5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资本性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1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5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2.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1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5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资本性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1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43万元,下降24.04 %,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缩减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中小企业事务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2)立项依据:南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洪中小领办字〔2022〕1号)关于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4)实施方案:弥补聘用人员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33万元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东湖区中小企业服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