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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v192357-0601-2023-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15: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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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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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主管市政养护及园林养护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作为东湖区城市道路建设的主要职能单位,承担着辖区内189条道路、6034盏路灯的养护、维修、建设以及409333.52平方米绿地养护等任务。

    据统计,辖区内有水泥道路35条,沥青道路154条,道路面积合计2147600平方米,人行道总面积558800平方米。石拱桥梁16座,长2351.77米。地下通道11座,面积12552.35平方米。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日常巡视,做到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我中心将抓好以下巡视制度实施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

    2、加强严抓养护维修质量,以严谨的专业技术态度认真地对待每次施工,为辖区内的环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3、加强开展绿化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主次干道美化、绿化工作,加大行道树、绿化带整治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1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28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317人,其中:在职人数128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9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647.66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长1.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4万元;其他收入2277.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647.66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长1.9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58.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60.1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1万元;项目支出688.9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688.9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1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6.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60.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67%;商品和服务支出860.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4%;资本性支出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0.4万元,较上年减少172.57万元,下降11.18%;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7%;城乡社区支出1242.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67%。住房保障支出52.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88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92万元,下降12.83%,减少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等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9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831日,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市政园林养护项目:

    1)项目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东湖区政府顺应民意,把市政工程维护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继续开展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及社区路灯管理养护。

     2)实施主体: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50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管护人行道39.52万平方米;管护市政道路181条;管护路面105.51万平方米;养护公共绿化带20.29万平方米;养护行道树4.4万株;管辖电表22个;管辖路灯6125盏。

    质量指标:道路设施养护达标率95%;绿化管护达标率95%;社区路灯照明保障率100%

    时效指标:每日一巡10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率100%

    成本指标:养护经费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市政道路正常运行100%;提升城市形象100%;保障市民夜间安全出行100%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100%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2、日常事务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我单位日常运转

     2)实施主体: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184.9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日常运转工作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考核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工程完工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日常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相关工作正常运行100%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5.6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东湖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1721119096225

    1721119134205

    1721119144324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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