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383-0474-0318-0672-795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6 16:0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成人提供学历教育服务,成人学历教育、相关专业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化思想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形式各样的活动,提升整体素质;二是继续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力度。
2.继续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综治和消防安全相关活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细化方案,落实到个人;二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和应对各类突发事故的准备。
3.继续加大财务体系建管力度。继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实行报帐制和公用经费精细化管理,具体按照预决算制度、执行月报帐等制度,完善单位财务体系建设。
4.继续提升退休职工服务意识。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退休职工基础建设管理,及时与退休职工联络,构架“关心、关爱、关切”的工作理念,提升服务质量。
5.继续提升人事体系建设水平。一是继续完善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医保及社保等有关工作;三是及时调整我校相关基数。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2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42.54万元,比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42.54万元, 比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26.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2.5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5%;商品和服务支出2.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54万元,较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26.3%。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42.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2.54元,较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26.3%。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安排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没有车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职工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