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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u844370-0401-2022-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03-14 09:5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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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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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用人单位、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登记、待遇审批、待遇支付;负责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支付与结算;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7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0人。离休人数小计          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退职人员13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专科生人数0人,聘用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34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30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其他收入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34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0万元,其他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其他相关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08.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0.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6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机关事业、城乡居保、失地农民征缴等工作经费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1.机关事业、城乡居保、失地农民征缴等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

    2)立项依据:赣府发(2015)52号文、洪付发(2013)24号文、国发(2014)8号文

    3)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实行岗位责任制、轮岗交流制、学习培训制、风险管理制、业务经办纠错制。加大考核力度,下达考核目标,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8.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不变。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不变。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不变。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不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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