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u844370-0601-2023-000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社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16:0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输出、职业指导、用工登记、4050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定期举办现场招聘会、负责各类求职人员登记报名、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及跟踪服务工作,建立用工信息库和人力资源库;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其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高校毕业生见习申报,建立培训项目信息库和创业项目推荐库;负责全区小额贷款业务,对开办再就业小额贷款业务的银行进行政策指导,对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上门核实贷款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协同各街道、银行催收到期贷款及追偿逾期贷款;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保费征缴工作,失业保险救济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和转递,并对档案进行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流动人员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流动人员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流动人员政审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 18 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 人。实有人数小计 13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3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3 人,退休人数小计 26 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31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98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14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2万元;其他收入 169.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15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31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98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14.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1.7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9.8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0.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3.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8.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1.0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2.4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1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19.8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6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0.9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3.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14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52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6.6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0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6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4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5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9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南昌市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9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无车辆。
2022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年度无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附:东湖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