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拟定区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填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全区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人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78人,其中:在职人员17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4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
公开01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0年度 |
|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4,059.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3,675.4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20.17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0.00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65.13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059.26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4,060.70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1.4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
30 |
|
|
61 |
|
总计 |
31 |
4,060.70 |
总计 |
62 |
4,060.70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2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2020年度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4,059.26 |
4,059.2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73.95 |
3,673.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673.95 |
3,673.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692.08 |
2,692.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0 |
2.3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98.10 |
98.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5.00 |
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80.00 |
8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08.50 |
408.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87.97 |
387.9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公开03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2020年度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4,060.70 |
3,487.33 |
573.37 |
0.00 |
0.00 |
0.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75.40 |
3,102.03 |
573.37 |
0.00 |
0.00 |
0.00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675.40 |
3,102.03 |
573.37 |
0.00 |
0.00 |
0.00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693.53 |
2,693.53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0 |
0.00 |
2.30 |
0.00 |
0.00 |
0.00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98.10 |
0.00 |
98.10 |
0.00 |
0.00 |
0.00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5.00 |
0.00 |
5.00 |
0.00 |
0.00 |
0.00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80.00 |
0.00 |
8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08.50 |
408.5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87.97 |
0.00 |
387.97 |
0.00 |
0.00 |
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
公开04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2020年度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5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059.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3,675.40 |
3,675.40 |
0.00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220.17 |
220.17 |
0.00 |
0.00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0.00 |
0.00 |
0.00 |
0.00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165.13 |
165.13 |
0.00 |
0.00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059.26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4,060.70 |
4,060.70 |
0.00 |
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1.44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1.44 |
|
61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
62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
63 |
|
|
|
|
总计 |
32 |
4,060.70 |
总计 |
64 |
4,060.70 |
4,060.70 |
0.00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公开05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020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060.70 |
3,487.33 |
573.37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75.40 |
3,102.03 |
573.37 |
20138 |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675.40 |
3,102.03 |
573.37 |
2013801 |
行政运行 |
2,693.53 |
2,693.53 |
0.00 |
20138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0 |
0.00 |
2.30 |
2013804 |
市场主体管理 |
98.10 |
0.00 |
98.10 |
2013812 |
药品事务 |
5.00 |
0.00 |
5.00 |
2013816 |
食品安全监管 |
80.00 |
0.00 |
80.00 |
2013850 |
事业运行 |
408.50 |
408.50 |
0.00 |
2013899 |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
387.97 |
0.00 |
387.97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0.17 |
220.17 |
0.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5.13 |
165.13 |
0.00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5.13 |
165.13 |
0.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公开06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020年度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53.28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8.73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785.73 |
30201 |
办公费 |
0.0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479.96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908.11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82.9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75.32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20.17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0.22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7.45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104.93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8.42 |
30211 |
差旅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5.1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84.94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5.31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38.24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贴 |
3.24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5.57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34.42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0.97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83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7.78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
|
|
|
|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
|
|
|
39906 |
赠与 |
0.00 |
|
|
|
|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
|
|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
|
|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人员经费合计 |
3,298.59 |
公用支出合计 |
188.7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
|
公开07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020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行次 |
|
1 |
2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37.50 |
16.60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37.50 |
16.6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0.00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37.50 |
16.60 |
3.公务接待费 |
6 |
0.00 |
0.00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0.0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0.00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0.00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15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0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公开08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2020年度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公开09表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2020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 目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
|
单位:台、量、套 |
编制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度 |
公开10表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15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3 |
0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15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8 |
0 |
8.其他用车 |
9 |
0 |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10 |
0 |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11 |
0 |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060.7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4万元,较2019年减少1700.55万元,下降29.52 %;本年收入合计4059.26万元,较2019年减少1698.55万元,下降29.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59.26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060.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60.70万元,较2019年减少1699.11万元,下降29.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减少1.44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量入为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487.33万元,占85.88%;项目支出573.37万元,占14.1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80.05万元,决算数为406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4.75万元,决算数为367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共安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17万元,决算数为2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13万元,决算数为16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7.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53.28万元,较2019年减少1487.8万元,下降31.38 %,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3万元,较2019年减少346.96万元,下降64.77%,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1万元,较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07 %,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33.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万元,决算数为16.60万元,完成预算的44.2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24万元,下降20.3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安排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万元,决算数为16.60万元,完成预算的 44.27%,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24万元,下降20.35%,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5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6万元,降低66.8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9.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计量检定费”、“食安城创建”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均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对于项目支出经费十分重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加强经费管理,并积极推进绩效目标评价。但也存在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组织对“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该部门全面完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水平,严守党风党纪红线;疫情防控,加强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协助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全面防控疫情反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打好高质量发展攻坚战;扎实开展文明城创建,“一场一策”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优化环境规范经营,重点突出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整治提升,做好“白条禽上市”工作;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行动等一系列绩效目标。但也存在部分股室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实施规范性较弱等问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计量检定费、食安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在保障省、市抽检计划任务完成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抽验发现问题产品和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抽样、检验、产品确认、检验结果告知和核查处置等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省、市、区食品抽检任务1784批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512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312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28次,抽检结果公示率100%,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满意程度正稳步提升,两项指标均大于90%。
实际完成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的电子秤1750台、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223台、社区医院的血压计786台。
关于食安城创建,本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5%、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食品股、餐饮股、药化股、医疗器械股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85
|
85
|
85
|
10
|
100%
|
1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目标1: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完成国家药监局下达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验年度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省食品安全状况。
目标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国家总局的年度工作任务,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目标3:加强培训、提高“两品一械”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宣传新颁布的《疫苗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目标4: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
目标5:每年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在全省收集一定数量的监测报告,在临床环节防范风险。
目标6:根据总局部署,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抽验国家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区食品安全状况。
目标7:利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网络培训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网格学习资料共享等功能。
目标8:逐步提高全区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目标9: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督促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
目标1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80%,至少创建一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
1.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完成国家药监局下达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验年度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省药品、化妆品安全状况。
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国家总局的年度工作任务,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3.加强培训、提高“两品一械”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宣传新颁布的《疫苗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4.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
5.每年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在全省收集一定数量的监测报告,在临床环节防范风险。
6 .对辖区食品生产环节企业作坊共抽验93批次
7.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次
8.对辖区2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现场检查65次。
9.2020年度共计完成省、市、区级抽验任务1784批次
10.开展餐饮培训一次
11.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指标1 :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数(XX次/XX家)
|
2512次/157家
|
2512次/157家
|
2
|
2
|
|
指标2: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数(XX次/XX家)
|
312次/156家
|
312次/156家
|
1
|
1
|
|
指标3: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数(XX次/XX家)
|
128次/64家
|
128次/64家
|
1
|
1
|
|
指标4:监督检查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医院、诊所)数(XX次/XX家)
|
216次/208家
|
216次/208家
|
1
|
1
|
|
指标5:全区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份)
|
900份/百万人口数
|
2049份
|
1
|
1
|
|
指标6:全区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报告数(份)
|
270份/百万人口数
|
711份
|
1
|
1
|
|
指标7:全区收集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份)
|
200份/百万人口数
|
799份
|
1
|
1
|
|
指标8:全区收集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严重报告数(份)
|
50份/百万人口数
|
198份
|
1
|
1
|
|
指标9:全区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份)
|
50份/百万人口数
|
73份
|
1
|
1
|
|
指标10:举办“安全用药月”、器械宣传周活动次数
|
1次
|
1次
|
1
|
1
|
|
指标11:培训药监在岗人员次数
|
56次
|
56次
|
1
|
1
|
|
指标12:完成国家安全监督抽检批次
|
≥1784
|
≥1784
|
2
|
2
|
|
指标13: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
|
32大类
|
32大类
|
1
|
1
|
|
指标14:辖区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
≥25人
|
26人
|
1
|
1
|
|
指标15:“明厨亮灶”创建
|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80%”
|
100%
|
1
|
1
|
|
指标16:“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
至少1家
|
1家
|
1
|
1
|
|
指标17: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部门数
|
≥1家
|
2家
|
1
|
1
|
|
指标18: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
按实际任务完成数
|
4次
|
1
|
1
|
|
质量指标
(15分)
|
指标1:案件查处率(查处数/发生数)
|
100%
|
100%
|
2
|
2
|
|
指标2:其中:重大案件查处率
|
100%
|
100%
|
2
|
2
|
|
指标3:其中:涉刑案件查处率
|
100%
|
100%
|
1
|
1
|
|
指标4:药监行政事业人员培训相覆盖率
|
100%
|
100%
|
1
|
1
|
|
指标5: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
|
是
|
是
|
1
|
1
|
|
指标6:项目资金当年到位率(%)
|
100%
|
100%
|
1
|
1
|
|
指标 7:项目资金使用率(%)
|
90%
|
100%
|
1
|
1
|
|
指标8: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
|
100%
|
100%
|
1
|
1
|
|
指标9:抽验检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
100%
|
100%
|
1
|
1
|
|
指标10:“明厨亮灶”建设模式
|
采用透明式、隔断式、视频式、网格式等
|
96.2%
|
2
|
2
|
|
指标11:验收“放心肉菜超市”
|
达到“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要求
|
达到
|
2
|
2
|
|
时效指标
(5分)
|
指标1:任务完成时间
|
2020年底
|
2020年底完成
|
5
|
5
|
|
成本指标
(10分)
|
指标1:食品、餐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部门监督检查、检测成本
|
≤85万元
|
≤85万元
|
5
|
5
|
|
指标2:项目实际总费用
|
≤总预算指标
|
≤总预算指标
|
5
|
5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促进食品药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提升质量,增加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收入
|
促进
|
促进
|
10
|
7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违法行为,防控安全风险,保障食品、饮食用药安全
|
有效
|
有效
|
3
|
3
|
|
指标2:提高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3
|
2
|
|
指标3: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重大安全监管责任事件发生数
|
零件
|
零件
|
2
|
2
|
|
指标4: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总体水平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2
|
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水平提升
|
长期
|
长期
|
2
|
2
|
|
指标2: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下降趋势
|
长期
|
长期
|
2
|
2
|
|
指标3:行业自律性、产品质量安全提升
|
长期
|
长期
|
2
|
2
|
|
指标4: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配备水平提升
|
中期
|
中期
|
2
|
2
|
|
指标5:群众用药用妆有械信心提升
|
长期
|
长期
|
2
|
2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指标1: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
|
80%
|
85%
|
3
|
2
|
|
指标2: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
|
75%
|
75%
|
2
|
2
|
|
指标3:公众对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
|
80%
|
85%
|
3
|
2
|
|
指标4: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
|
≥80%
|
≥80%
|
2
|
2
|
|
总分
|
100
|
94
|
|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计量检定费项目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管局
|
实施单位
|
标准计量股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40
|
10
|
100%
|
10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4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覆盖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及周边、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社区医院的血压计、体重计
|
覆盖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及周边、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社区医院的血压计、体重计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指标1: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及周边、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社区医院的血压计、体重计全部计量检定完成
|
100%
|
102%
|
20
|
20
|
|
质量指标
(15分)
|
指标1;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加贴检定标志
|
100%
|
1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5分)
|
指标1:2020年底前完成预期目标
|
100%
|
100%
|
2
|
2
|
|
成本指标
(10分)
|
指标1:计量检定费成本不超过当年预算(40万)
|
100%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10分)
|
指标1:项目资金是否实行专项核算
|
100%
|
100%
|
5
|
5
|
|
指标2:对上年本项目资金是否开展绩效评价
|
100%
|
100%
|
5
|
5
|
|
社会效益
指标 (10分)
|
指标1:通过计量检定,是否达到商家诚信计量,居民放心购物的目的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5分)
|
指标1:辖区内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持续改进
|
100%
|
100%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指标1:计量器具强检覆盖率逐年提升
|
100%
|
100%
|
5
|
5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指标1:公众对计量检定器具的满意程度≧9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食安城创建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部门
|
综合股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以上、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以上。
|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5%、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创食安城”宣传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信息员培训人数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15分)
|
宣传册使用率
|
90%以上
|
95%
|
8
|
8
|
|
|
信息员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7
|
7
|
|
|
时效指标
(5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10分)
|
项目实际总费用
|
﹤总预算指标
|
﹤总预算指标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消费信心
|
上升
|
上升
|
5
|
5
|
|
|
创建知晓率
|
75%以上
|
75%
|
5
|
5
|
|
|
创建工作支持率
|
85%
|
85%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食品违法经营的威慑作用
|
食品违法经营的威慑作用加大
|
加大
|
8
|
8
|
|
|
消费安全感
|
增加
|
增加
|
7
|
7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
70%以上
|
7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
|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计量检定费”、“食安城创建”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计量检定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食安城创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部门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二是自2020年以来,我部门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项目实施规范性较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二是积极完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总体目标
结合东湖区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划内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工作,在完成省级抽检、市级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任务匹配要求及本地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强对大宗食品、餐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新型食品销售业态食品以及药品、化妆品等的抽检工作。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覆盖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1745台,及周边、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220台,社区医院的血压计780台。在用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禁止使用。
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以上、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以上。
(二)阶段性目标
(1)根据总局工作部署,完成国家药监局下达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验年度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省食品安全状况。
(2)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完成国家总局的年度工作任务,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守住药品安全底线。
(3)加强培训、提高“两品一械”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宣传新颁布的《疫苗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
(4)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
(5)每年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在全省收集一定数量的监测报告,在临床环节防范风险。
(6)根据总局部署,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抽验国家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区食品安全状况。
(7)利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网络培训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网格学习资料共享等功能。
(8)逐步提高全区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9)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督促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
(1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80%,至少创建一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11)实际完成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的电子秤1750台、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223台、社区医院的血压计786台。
(12)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以上、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以上。
二、单位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
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掌握2020年度南昌市东湖区本级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计量检定费项目和食安城创建项目的资金申请拨付以及使用情况;
(2)了解2020年度南昌市东湖区本级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计量检定费项目和食安城创建项目的产出与效果;
(3)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例如招标初期对于全年的抽检批次是否估算合理,对于每批次的单价是否低于市场均价以及招标公司抽检的质量是否合格等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对策。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上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单位自接到绩效评价任务以来, 组织自评小组进行部门自评,分别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进行分析。
产出指标主要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及成本指标四大指标进行分析。本单位在2020年底前已完成省、市、区食品抽检任务1784批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512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312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28次,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及周边、中大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社区医院的血压计、体重计全部计量检定完成,“创食安城”宣传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与此同时项目成本未超过当年总预算。
效益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及可持续指标四大指标进行分析。本单位对于该笔项目资金实行了专项核算,并且对上年本项目资金也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我区的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监管保障力度及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监管保障力度也正逐年提升;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也正逐年提升;通过计量检定,已达到商家诚信计量,居民放心购物的目的;居民对于“创食安城”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
满意度指标则从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了有效分析,本次绩效评价中对于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满意度问卷调查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法。调查对象主要是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相关方。调查范围则包括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实施所覆盖的区域。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程度及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满意程度均大于90%。公众对计量检定器具的满意程度达到100%。与此同时,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
从三大指标的分析,不难看出东湖区本级食品药品综合监管项目、计量检定项目以及食安城创建项目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3.评价方法
(1)主要采用了因素分析法和数据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评价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数据对比法则反映的是项目运行的持续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2)本次绩效评价中对于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大项目满意度问卷调查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法。
(3)证据收集方法
主要采用了文件核查、深度访谈、财务核实、实地查访及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掌握项目详细情况,并对采集的证据作详细的统计和分析。文件核查主要用以核实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以及项目运行的各项要求,从而确定评价的标准和范围;深度访谈则是对项目相关方的负责人进行,用以从整体、流程上把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0年3月24---26日,完成本次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人员组织、资料准备、工作方案的确定及证据收集方式的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2)财务核查
财务核查是通过专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项目财务报告、抽查相关财务凭证,掌握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大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此次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全年预算资金为22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为225万元,评价小组一方面对专项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另一方面通过对资金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掌握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实施进度。
(3)实地核查
实地查访是通过直接深入项目实施现场,以了解项目真实的产出和效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抽检样品采购、检测检验、计量器具检定进度以及食安城创建进度及资金落实情况等,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所有相关证据的收集,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4)满意度调查
问卷调查则是对辖区经营户和居民进行,了解居民对2020年南昌市东湖区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计量检定费项目、食安城创建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5)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深度访谈的方式,对三大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项目94分;计量检定费项目100分;食安城创建项目100分。
(二)主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在保障省、市抽检计划任务完成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抽验发现问题产品和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抽样、检验、产品确认、检验结果告知和核查处置等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省、市、区食品抽检任务1784批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2512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312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28次,抽检结果公示率100%,2020年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公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满意程度正稳步提升,两项指标均大于90%。
实际完成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的电子秤1750台、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223台、社区医院的血压计786台。
关于食安城创建,本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5%、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区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区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到位225万元,全部为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所有项目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进度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2020年度实际总支出为225万元,结余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20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原因
(1)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实施规范性较弱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
借财政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加大对单位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业务知识。
(2)积极完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3)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为有效提高项目实施的公正、公平和规范性,完善的项目招标采购流程是必须补上的重要环节,必须在招标前对于项目的各项细节予以明确,使得项目招标及实施更为规范。同时也需要对预算单位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平均得分98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平均得分98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公开情况
公开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将按绩效评价公开要求在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全区监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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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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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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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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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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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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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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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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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评价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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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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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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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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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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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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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检测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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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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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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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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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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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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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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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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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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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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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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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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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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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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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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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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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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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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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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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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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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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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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部门评价项目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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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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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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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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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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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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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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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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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评价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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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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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评价金额比例=2020年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总额/2020年部门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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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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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评价个数比例=2020年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个数/2020年部门项目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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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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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业务科室审核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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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涉及的项目既包含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资金,也包含追加的各项专项资金;
2、如该项目属于部门本级项目,预算单位则填写部门本级名称;
3、本表中空白表格栏行数可自行增减,项目过多可续页;
4、财政业务科室对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及项目资金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属实,请盖章。
2020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拟定区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填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全区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人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认证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人事股。11个派出机构: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一桥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豫章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墩子塘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百花洲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园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院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董家窑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彭家桥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滕王阁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贤士湖分局、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子洲分局。3个下属事业单位:东湖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区检测检验中心、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3.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人数2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4人,事业编制65人;年末实有人数278人,其中在职人员17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4人。
4.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为9193147.53元,其中流动资产未1081224.5元,固定资产原值为34035162.49元,固定资产累积折旧为25923239.46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111923.03元。
(二)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严格监管,筑牢三大安全底线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及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力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各环节齐发力、全过程无“盲点”的监管体系;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品种和重大时期,强化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2)强化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
一是打造智慧市场监管新模式。继续推进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平台)、云服务平台等智慧监管系统的使用,积极探索建立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于一体的“全过程、综合性、专业化、高效能”的智慧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形成“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终端”网格化管理平台,把问题发现、线索上传、分派处理、及时反馈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闭环。二是持续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陆续将剩余分局按标准打造,提升规范化建设和监管科学化水平。
(3)深化改革,提升营商环境推进质量兴区
以积极做好企业各类登记为核心,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重心,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初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名牌战略,推进服务品牌建设。推动辖区企业开展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物流业、服务业等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新思路。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定量包装、民生计量、节能降耗等方面的计量监督抽查。
(4)除恶治乱,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逐项抓好贯彻落实。通过治理工作,进一步压降传销警情,及时发现并处理社会隐患问题,整治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下一步,我局将在守护安全底线上抓落实,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抓落实,在规范竞争秩序上抓落实,在推动质量提升上抓落实,在优化消费环境上抓落实,在创新监管方式上抓落实,在强化基础保障上抓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区发展做出贡献。
(三)当年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水平,严守党风党纪红线;
2.疫情防控,加强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协助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全面防控疫情反弹;
3.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无事故,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4.打好高质量发展攻坚战;
5.扎实开展文明城创建,“一场一策”开展农贸市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优化环境规范经营,重点突出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整治提升,做好“白条禽上市”工作;积极开展禁捕退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行动。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管理目的:绩效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项目总体绩效的完成。
(2)绩效管理对象:已编制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3)绩效管理范围:涵盖本单位2020年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绩效管理方式方法
我单位牵头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所属股室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财政部门集中报送绩效管理结果。预算执行股室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管理,并定期对绩效管理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3.绩效管理工作过程。
(1)收集绩效管理信息。我单位单位对照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管理信息。
(2)分析绩效管理信息。我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3)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在分析绩效管理信息的基础上填写《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4)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我单位年度集中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五)当年部门(单位)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全年预算数为405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485.89万元,项目支出为573.37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06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487.33万元,项目支出为573.37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我单位2020年度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召开研讨会1次,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22次及以上;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数2512次/157家;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数312次/156家;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数128次/64家;完成国家安全监督抽检批次≥1784;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东湖辖区16个主要集贸市场及周边、大中型商场超市的电子台秤,社区医院的血压计、体重计计量检定完成率达100%;“创食安城”宣传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对283家使用单位1856台设备进行检查,整改消除特种设备隐患34条;约谈房产中介22家、物业公司70家,并建立了出租房、承租人信息登记制度。2020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清理了“僵尸”户302家。
2.我单位2020年度案件查处率达100%(查处数/发生数);药监行政事业人员培训相覆盖率达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达100%;抽验检测结果系统录入率达100%;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加贴检定标志达100%;食安城宣传册使用率达95%;开展测温仪计量检定,做到医院、集贸市场、学校、“三站一场”四个全覆盖,派出6名干部进驻我区集中医学观察点,出色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防疫后勤保障任务;部署实施装修装饰行业、酒类市场、餐饮计量、“套路贷”、“保健”广告和房地产广告、保健品和特殊食品等13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禽类经营产品的监管力度,杜绝问题产品、来源不明产品进入市场。
3.本单位2020年度绩效目标已在2020年底前完成。
(二)履职效果情况:
1.促进食品药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提升质量,增加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收入;共核准企业设立登记1037件,企业注册资本达119.58亿元;积极推进中医药标准立项和标准试点项目建设,已促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热敏灸技术等相关8个标准化项目力争推报。
2.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违法行为,防控安全风险,保障食品、饮食用药安全;提高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产品重大安全监管责任事件发生数0件;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通过计量检定,是否达到商家诚信计量,居民放心购物的目的;食安城创建工作支持率达85%;通过优化环境规范经营,完善了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各集贸市场开办方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并进行了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面整治提升。
3.完善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短斤少两,收缴作弊秤26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各集贸市场开办方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检查渔具经营主体31户次,排查线上渔具平台56个次,检查餐饮单位736户次,检查水产品经营主体518户次,检查监测广告70条次,清理含有“野生”字样的店招14条。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达85%;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大于85%;公众对化妆品监管满意度≥75%;公众对医疗器械监管满意度≥85%;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80%;公众对计量检定器具的满意程度为100%。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1)部分股室人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项目实施规范性较弱。
2.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实施股室及财务室对于绩效评价工作缺乏一定的专业性,预算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
(2)部分项目申请中对宣传册数量、办公用品购置数量、培训场次及人数不够具体明确,导致项目实施规范性较弱。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
借财政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加大对单位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充实业务知识。
2.积极完善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3.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为有效提高项目实施的公正、公平和规范性,完善的项目招标采购流程是必须补上的重要环节,必须在招标前对于项目的各项细节予以明确,使得项目招标及实施更为规范。同时也需要对预算单位的计划性和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4分。
五、其他说明
本局所属三个下属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都未独立核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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