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153337-0601-2022-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文广新旅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5 17:0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是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属二级单位,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责:1、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业务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文艺骨干。3、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4、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文艺理论、文艺活动、文艺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文化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4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0万元;其他收入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34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4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9万元,资本性支出100 万元。项目支出6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其他支出 40.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1万元;其他支出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东湖区文化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3.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东湖区文化馆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业务用车,演出舞台车),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南昌市东湖区文化馆项目情况说明
1. 文化馆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基本服务项目健全,逐步增加场馆基本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市民的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2、开展馆内免费文化服务项目,服务广大社区居民。如免费公益展览、免费公益文艺培训、免费公益讲座和电影放映等。举办民间优秀团队展演、优秀文艺作品展演、节日庆祝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展示本区文化特色和品牌。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和传统民俗传承普及展示展览活动。
3、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公共文化队伍、文化干事等队伍的培训。开展公益培训活动,将各类公益免费文艺培训送进社区,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
4、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文艺创新,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5〕32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赣财教[2011]162号);南昌市委办公厅《2019年南昌市党的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洪办字[2020]1号),在“党建引领团建工作”中要求“文联基层组织健全”,文联组织不健全的扣0.3分,未将文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扣0.2分;2、东湖区委编办《关于设立南昌市东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批复》(东编发〔2020〕10号)。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东湖区文化馆
(4)实施方案
1、举办4场文艺展演和汇演。在各街办社区和村镇文化广场,开展优秀文艺作品、优秀团队、节日庆祝和主题活动等公益性演出活动。2、组织开展2期群众性节日和传统民俗传承普及展示展览活动。如春节、元宵、端午等节日,以及传统手工艺体验展示活动等。3、加强文艺志愿者队伍、文化干事、文艺团队的指导培训等工作,培训场次3场。4、开展四期面向群众的免费公益性文艺培训班,每期开班种类不低于8项,涵盖音乐、舞蹈、声乐、器乐、戏曲和文学语言等。5、开展不少于2期免费公益性艺术展览,内容包括:书法美术、摄影、工艺美术、文化遗产等。6、开展免费电影放映,放映次数不低于100场和1期公益讲座。8、成立区文联下属艺术家协会,参加省内、外艺术交流活动。扶持1个艺术家协会作品创作、展览、作品印制等。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文化馆事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26.1万元(含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8.1万,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8万,文艺活动经费1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完善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组织节日民俗活动,举办艺术展演展览。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扶持文艺作品创作和参加艺术交流活动。
指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共100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优”;80分≤分值<90分,评价结果为“良”;60分≤分值<80分,评价结果为“中”;分值<60分,评价结果为“差”。
(1)项目投入:占权重10分。用于考核资金落实情况。
(2)项目产出:占权重50分,分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用于衡量实际工作成果。
(3)项目效果:占权重30分,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三个方面。用于展现项目实施效果。
(4)项目满意度:占权重10分,主要是指资金项目的服务对象或公众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东湖区文化馆"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接待1万元,比上年增(减)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逐步递减。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用于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