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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n153337-0601-2023-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文广新旅局 生成日期: 2023-05-30 14: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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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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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及下属单位东湖区文化馆、东湖区图书馆是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机构,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阵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财政安排资金218.7万元。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主要内容

    2022年度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项目主要用于东湖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东湖区文化馆、图书馆两馆运行等工作开展。

    (2)实施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①开设广受市民欢迎的免费艺术培训班,不定期安排总馆业务干部到分馆进行业务指导;②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保护,继续传承传统文化;③对全区文物点实行动态管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果;④增强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⑤举办各类公益性免费阅读活动、培训班、展览、演出等,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逐步完善各分馆和服务点的文化服务功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二〇二年度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2022年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经费218.7万元,其中:群众文化活动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工作、两馆运营、旅游工作、“扫黄打非”工作等。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支出金额为218.7万元,其中:群众文化活动专项经费120万、非物质文化遗产5万、文物工作经费25万(含文物保护)、两馆运营专项经费40万、旅游工作经费10万、“扫黄打非”工作经费14万,其他4.7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保障群众文化活动的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和非遗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图书馆、文化馆公益免费开放运行有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1)开设广受市民欢迎的免费艺术培训班,不定期安排总馆业务干部到分馆进行业务指导。

    (2)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保护,继续传承传统文化。

    (3)对全区文物点实行动态管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果。

    (4)增强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举办各类公益性免费阅读活动、培训班、展览、演出等,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逐步完善各分馆和服务点的文化服务功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公共文化体系建设218.7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2022年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出绩效评价将严格遵守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以及绩效管理相关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结合项目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要求、申报要求、专项资金发放效果等内容,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个性指标,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指标数据来源于相关法规、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等。

    评价指标体系表共 100 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优”; 80分≤分值<90 分,评价结果为“良”;60 分≤分值<80 分,评价结果为“中”;分值<60 分,评价结果为“差”。

    3、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分析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当期情况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开展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在了解项目概况、管理制度、资金流程等基础上,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评价标准、时间安排等。评价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前期准备、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顺利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报告工作。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

    从2023年4月10日到4月15日,属于本次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先后完成了人员组织、资料准备、工作方案的确定及证据收集方式的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2)实地核查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属于项目实施核查阶段。主要核查事项包括专项资金的拨付以及使用明细,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及电话回访单位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3)满意度调查

    为客观评价2022年度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支出的社会效果,通过对项目资金实际受益者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意见与建议。

    (4)数据分析及撰写报告

    2023年 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汇总整理评价资料,结合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部门评价绩效评分细则,我单位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50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得分为93.5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决策

    (15分)

    项目过程

    (15分)

    项目产出

    (35分)

    项目效果

    (25分)

    项目满意度

    (10分)

    综合得分

    11

    15

    35

    24

    8.5

    93.5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15分)

    (1)项目立项(4分)

    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排项目资金。因此,项目立项有据可依,具有规范性。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2)绩效目标(6分)

    项目目标设定充分依据项目实际需求,目标和指标的设计符合项目管理规范;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将绩效目标反映出来,考核指标设立合理;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工作水平,绩效指标具体可测性。指标设置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分。

    (3)资金投入(5分)

    该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的预算申报,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本年度计划工作内容,设定了绩效目标,且目标明确,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15分)

    (1)预算资金执行情况(11分)

    2022东湖区文广局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预算为218.70万元,全年执行数218.7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1分。

    (2)资金使用管理(1分)

    该项目严格按照东湖区文广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该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规范、不存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分。

    (3)组织实施(3分)

    a.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确定相关负责人,明确相关职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规,但存在所制定相关制度不够严谨的情况。

    项目质量可控性:项目相关资料完整,资料数据准确。

    b.财务管理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整,条款表达准确,可操作性强;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且内容完整,条款表达准确,可操作性强。

    专项资金已按照相应的财务制度(或流程)实行监管,不存在专项资金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10分)

    ①非遗保护项目数: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的过程中继续挖掘新的非遗项目。区级保护名录18项,市级保护名录15项,省级保护名录6项,国家级保护名录1项。

    ②开展各类免费培训班:持续推进免费开放,全年开设声乐、舞蹈等公益性免费培训班四期近50个班次。

    ③开展文艺展演场次:全年开展文艺演出30余场,参与演员7800人次,服务群众20余万人次。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2)质量指标(10分)

    ①非物质文化遗产考核通过率:做好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对我区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考核工作,完成市里的调查表和考核报告。省级非遗项目豫章绣被评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优秀实践案例。达标率80%。

    ②开展各类免费培训通过率:不断提升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免费开放,全年开设声乐、舞蹈等公益性免费培训班,近800人受益。达标率90%。

    ③开展文艺展演场参与率: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打造了新春文化节、清明诗歌会、端午巧手大赛、七夕欢乐汇、中秋团圆夜、重阳敬老节等活动,参与演员8000人次,参与率达到95%。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3)时效指标(5分)

    围绕“我们的节日”主题,打造了新春文化节、元宵喜乐汇、清明诗歌会、端午巧手大赛、七夕欢乐汇、中秋团圆夜、重阳敬老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4)成本效益(10分)

    全年预算数218.70万元,全年执行数218.7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很好的完成了目标值。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15分)

    a.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助推了我区公共文化的繁荣发展,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文化软实力。

    b.开展4·23世界读书日、“精神湿地·文化长廊”系列线下展览、“悦读悦美成长梦”等专题活动,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化、均等化、便利化。

    c.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对三普文物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整理,对地下文物埋藏区进行摸排,搜集历史城区、城墙考古及红色遗迹、民居建筑等重要文物情况,并为《南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的编制搜集、提供数据资料;组织参加文物安全交叉检查、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文物受灾情况检查、文物博物场所防疫安全检查督导等专项活动;召开文物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打造了新春文化节、元宵喜乐汇、清明诗歌会、端午巧手大赛、七夕欢乐汇、中秋团圆夜、重阳敬老节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文化氛围动得到了明显提升,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9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开展和受益群体满意度85%以上,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8.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2022的工作中,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发挥公共文化场馆的作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人民提供便利、丰富、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公益性服务、主题特色。同时在开展文艺演出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等工作,提高市民整体素质。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未建立专项项目管理制度,缺少统筹管理的制度指引和管理标准。

    六、有关建议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从统筹管理角度出发,应建立总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流程和规则,整个管理过程做到有章可依。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4月20日

    部门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主管部门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项目实施单位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

    刘斯韵

    联系电话

    87838688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218.7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18.7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218.7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218.7

    市县财政

    218.7

    其他

    其他

    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价得分

    决策(15分) 

    项目立项 

    4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立项充分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2

    立项规范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绩效目标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得3分,否则不得分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得3分,否则不得分

    1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资金分配合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过程(15分)

    资金管理

    12分

    资金到位率

    1

    资金全部到位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预算执行率

    10

    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根据比列进行扣分,直至扣完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

    资金使用合规,专款专用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组织实施

    3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1

    制度执行有效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产出(35分)

    产出数量

    10分

    非遗保护项目数

    4

    非遗保护项目≥18个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开展各类免费培训班

    3

    开展各类免费培训班≥30场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开展文艺展演场次

    3

    开展文艺展演场次≥30场次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产出质量

    10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考核通过率

    4

    非物质文化遗产考核通过率≥90%得4分,否则不得分

    4

    开展各类免费培训通过率

    2

    开展各类免费培训通过率≥90%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开展文艺展演场参与率

    4

    开展文艺展演场参与率≥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产出时效

    5分

    开展免费培训开展及时率

    2.5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1年12月31之前完成得2.5分,否则不得分

    2.5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艺展演开展及时率

    2.5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1年12月31之前完成得2.5分,否则不得分

    2.5

    产出成本

    10分

    成本节约率

    10

    节约成本≥0%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效益(25分) 

    社会效益

    15分

    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加强

    5

    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加强得5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5

    促进丰富艺术文化知识

    5

    促进丰富艺术文化知识得5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5

    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5

    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得5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

    5

    可持续效益

    10分

    有力推动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10

    有力推动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得10分,否则不得分

    9

    满意度

    (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社会公众满意度≥95%得10分,没少10%扣1分,直至扣完

    8.5

    总分

    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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