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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3488-8579-3079-8315-24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9-02-18 10:5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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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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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编制与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与落实全区严重危害人民和计划生育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组织与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在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健全与完善全区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监督与实施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与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六)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七)负责完善全区生育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与监督实施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与组织实施全区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生殖和计划生育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组织建立全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九)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全区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承担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和计划生育教育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十三)指导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和计划生育教育、和计划生育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组织、指导、协调与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审批、审核、登记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注册登记及有关证照的发放管理。

      (十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明年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在区委、区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构建“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工作新格局,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大和计划生育”理念,发展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2019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卫生计生职能整合,推动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质增量,着力补齐医疗卫生资源短板。一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争取2018年底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每千人拥有病床数同比有增长。加强医联体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目前,辖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与三甲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合作协议。下一步,我委将促成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医联体工作,促进双向转诊、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专家坐诊,给辖区居民提高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依托打造全省中医示范区这一平台,探索促进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途径。加快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中医慢病管理、热敏灸康复、冬病夏治穴位贴敷、老年人轻度认知障碍中医干预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大力推进和发展中医馆建设,研究中医药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的流程和规范。拟在东湖区建立2-4家中医馆。三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扩大宣传,落实家庭医生责任制,实行上门服务,合理布局,优化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就医便民服务圈。

    (二)以“大卫生”理念,保障群众身心和计划生育。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提升人民群众和计划生育素质。注重人民和计划生育素养,做好国家慢病示范区工作,继续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干预项目,深入开展和计划生育促进行动,加强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做好和计划生育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二是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9年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按质按量完成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抓好疟疾、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开展全省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和处理能力。三是落实“证照分离”监管模式,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抓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计划生育教育、公共卫生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积极开展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工作及外环境消杀、外环境灭鼠工作,努力降低“四害”密度。努力做好我区扬子洲镇的改厕工作。

    (三)以“强内功”为理念,提升应急能力,筑牢防控网络。在应急处理的硬件、软件上加大投入,强化岗位练兵,培养一批高层次的现场流行病学专业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应急队伍,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得好、准、快,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多部门协作共同应对H7N9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做好联防联控。

    (四)以“保民生”为理念,构筑卫健“三大工程”。一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暖心工程。以关爱帮扶工作为切入点,情系失独家庭、关爱敏感词,请谨慎使用。,将全区失独、特扶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新模式,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按时兑现各项奖励扶助资金。二是打造服务型卫健综合平台建设工程。改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环境,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三是推进“弘扬国粹、传承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系列推广工程。在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特色中医馆,建设特色中医药文化,配备中医药设施设备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等,为居民提供廉价而有效的中医服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8个,包括局(委)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差额拨款单位4个:东湖区扬子洲镇卫生院、南昌牙病防治所、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编制人数35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9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31人;实有人数571人,其中:在职人数266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数1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28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16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00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231.32万元,比上年减少36.90万元,增长-0.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9.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8231.32万元,比上年减少36.90万元,增长-0.00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83.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8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9万元、资本性支出623.00万元;项目支出1947.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8.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48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5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9%;商品和服务支出3683.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8%;资本性支出623.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9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85.86万元,增长5.1%。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0%;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04.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3%;住房保障支出170.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6283.45万元,较上年减少64.59万元,增-1%。增加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599.2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24.4万元,工程预算39万元,服务预算285.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6个,涉及资金1678.9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5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2万元,比上年减少3.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9人,行政退休人员10人,事业退休15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535.07万元,较上年增加44.66万元,增加1.79%。

    其中:财政拨款2524.87万元,其他收入10.2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535.07万元,较上年增加44.66万元,增加1.7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2万元,项目支出1947.87万元。

    (二)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基本情况

    东湖区疾控中心编制人数69人,实有人数5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5人。实有车辆4辆,其中定编车辆4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83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33.39万元,增长30.84%。

    其中:财政拨款591.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非税收入1076.22万元,其他收入171.43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838.91万元,较上年增加433.39万元,增长30.8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7万元,资本性支出171.43万元。

    (三)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第八人民医院编制人数62人,实有人数48人,退休人员53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038.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8.54万元,增长-10.25%。

    其中:财政拨款196.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非税收入40万元,事业收入801.8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038.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8.54万元,增长-10.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6万元,资本性支出80.35万元。

    (四)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东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人数50人,实有人数35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员69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8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万元,增长2.74%。

    其中:财政拨款583.17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8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万元,增长2.7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万元。

    (五)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

    1.基本情况

    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编制人数52人,实有人数42人,退休人员59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60.44万元,较上年增加-551.09万元,增长-39.05%。

    其中:财政拨款188.8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860.44万元,较上年增加-551.09万元,增长-39.0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7万元。

    (六)南昌牙病防治所

    1.基本情况

    南昌牙病防治所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19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17.63万元,增长-7.37%。

    其中:财政拨款74.64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17.63万元,增长-7.3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万元。

    (七)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人数38人,实有人数3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36.9万元,较上年增加-2.90万元,增长-0.06%。

    其中:财政拨款436.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436.9万元,较上年增加-2.90万元,增长-0.0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万元,资本性支出21.22万元。

    (八)东湖区扬子洲镇卫生院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扬子洲镇卫生院

    编制人数26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7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717.06万元,较上年增加323.62万元,增长82.25%。

    其中:财政拨款216.31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717.06万元,较上年增加323.62万元,增长82.2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4万元,资本性支出350万元。

    第三部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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