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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2747-7237-3632-5092-167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4-07 16: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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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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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及消毒产品(含餐饮具)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整顿和规划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查处违法行为。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承担违反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办。

    8.承担各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指导和督查,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培训、业务指导。

    9.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10.受理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11.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12.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之年,我局在新的一年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实干笃定前行,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活动,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内部管理再精细、监督执法再规范、服务效能再提升,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卫健监督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水平。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单位(场所)的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其落实防控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无证行医、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集中空调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放射卫生整治提升年”活动;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治理。探索与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五)严查卫生领域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群众关注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等领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六)保质保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21年度各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公示抽检结果,并通报给有关单位。

    (七)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动落实经营者卫生安全主体责任。

    (八)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监督监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对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公共用品用具、空气质量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测;保障饮水安全,开展二次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工作,按季度公示抽检结果。组织开展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并将抽检结果及时通报给教育部门。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督工作职责,全面开展职业健康领域监督执法工作。

    (九)全面落实创建任务。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迎复审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辖区公共场所“四小”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其规范经营。

    (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行“互联网+监管”监管模式,在医疗废物的全程追溯、住宿场所、游泳场馆、医疗机构消毒等领域探索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

    (十一)开展“信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运用“江西省卫生健康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加强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推动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十二)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平台、手机APP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加强对贴近群众生活的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的宣传报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及时公布违法行为信息,构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舆论氛围。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本级。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1.7万元,比上年增加33.08万元,增长7.7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3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1.7万元, 比上年增加33.08万元,增长7.72 %。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5.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6.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项目支出86.27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6.27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0.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6.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54%;商品和服务支出14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7%;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1.33万元,较上年增加22.71万元,增长6%。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82%;住房保障支出23.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8.62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85.39%。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原因主要是卫生监督移动执法终端的使用、更换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示栏和法治宣传等致使邮电费、印刷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2.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86.27万元。

    1、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经费(含办公费):卫生监督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和、第三方检测、“互联网+卫生计生监督”、办公信息化管理、聘用卫生监督辅助人员(司机)相关费用。

    2、重大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经费:重大活动、会议保障公共卫生监测费用。

    一级项目: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经费(含办公费)

    1、项目概述:卫生监督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和、第三方检测、“互联网+卫生计生监督”、办公信息化管理、聘用卫生监督辅助人员(司机)相关费用。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81.77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反应卫生监督宣传、培训次数,人才培养人数,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和、第三方检测次数,“互联网+卫生计生监督”、办公信息化管理完成率,聘用卫生监督辅助人员(司机)人数。

    质量指标:组织各项工作质量100%。

    时效指标:各项工作在时效内完成

    成本指标:各项工作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社会效益: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监管单位依法、守法、文明经营,经营活动进一步得到规范,降低违法违为;实现阳光执法,监督留痕,全程记录,实行办公自动公管理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监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一级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重大活动、会议保障公共卫生监测费用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重大活动和会议保障卫生监测数量。

    质量指标:卫生监测工作质量100%。

    时效指标:重大活动和会务保障实际时间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社会效益:严防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辖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监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税收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收入总表

    3、 部门支出总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卫监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表(整体和项目)2张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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