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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6078-7821-0257-0700-75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0-06-18 16:5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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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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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区发改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区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方案;归口管理全区各专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拟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二)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各部门(单位)争取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与项目、资金支持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区属各部门(单位)对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投资领域,策划包装项目承接政策与资金。(三)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与城市可持续和谐发展等重要问题;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工作。(五)负责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安排,提出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组织拟定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方案;按权限审批和上报投融资项目,参与限额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负责全区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六)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协调的指导工作。(七)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区部门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区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无线电工作。(九)负责统筹协调节能减排、环境资源及生态建设工作,促进全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十)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党建、促提升,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做好调研成果转化,确保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重点解决我区经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主题教育落在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全面发展上,将主题教育结果引向深入。提升支部堡垒战斗力,进一步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以实现“为民服务解难题”为重点目标,结合上级党委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发改各项工作,鼓励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多作贡献,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全区发改业务发展。

    (二)聚焦“十四五”,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新蓝图

    一是重塑服务业产业发展格局。结合“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对东湖区服务业发展提出新的思路,对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进行新的优化,以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为基础,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点,发展夜市经济、轨道经济为辅助,进一步重塑服务业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巩固现阶段发展优秀成果。总结“十三五”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在“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巩固我区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教科文卫社会事业、民政养老住房保障事业、治安消防稳定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的优势地位。

    三是规划下阶段重点攻坚方面。对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目标和任务,对未完成的任务进行问题查找、剖析原因,对照学习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找到差距和改进工作方式,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新的举措和工作方向,特别是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任务,既要贴近实际,也要留有冲刺空间。

    (三)项目建设提速增效,筑牢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一是狠抓开工率,确保一批项目如期开工。2020年,要进一步细化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保障、强力推动项目报建手续,确保项目全面开工。列入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必须要排除一切困难障碍,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开工建设。我办将做好项目开工前的辅导工作,对正在办理前期报建手续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协同项目责任单位实时掌握项目报建进度,对列入省、市层面的重大项目实施开工倒计时制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

    二是狠抓投资率,确保一批项目进度达标。2020年,除去计划新开工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其他续建项目必须达到年初既定的工程进度和投资进度。针对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管线迁改、水电接入、噪音扰民、土方外运等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协调,对已发生的问题快速处置,对未发生的问题提前谋划,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降低因此造成的误工、怠工或者执法处罚等负面影响。同时,对项目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装修改造、机电安装等施工产生的固投信息进行快速跟进,第一时间掌握入库。

    三是狠抓竣工率,确保一批项目竣工投产。2020年,要狠抓一批重大项目的竣工见效,实现项目造血,形成“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其中,项目自持物业的,必须确保核心优质资产入驻,单独设立运营公司;项目对外招商的,必须由我区协助实施招商,招引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入驻。此外,计划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城市监管项目作为年度实施的重点社会民生工程,也必须全部竣工投产。

    (四)引导产业扩量提质,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

    一是推进服务业内部结构的均衡发展,实现产业优质化。推动生产性、消费性和民生性服务业一体化均衡发展,着眼于提升产业层次的目标,在调整部分传统落后的服务业企业的基础上,培育、引进一批高新、现代、技术含量高的新型服务业企业,推进我区产业层次提升,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形成以点促面,推陈出新的新局面。结合东湖区历史文化悠久、教育、卫生资源丰富的区位优势,针对东湖区服务业行业发展的弱项和缺项,加大这些行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速推进我区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固强补弱。

    二是推动消费性服务业质变升级,打造核心竞争力。发挥东湖区“百年商脉”的传统优势,聚焦“名品、名店、名企”,集聚一批投资规模大、品牌定位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项目。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大对大型商贸企业的培育力度,培育打造一批综合实力雄厚、品牌著名、主业突出、业态模式新、辐射范围广、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资源整合、网络、品牌、信息、配送、管理等比较优势,引导龙头企业、高端品牌、信息等各类资源向核心商圈集聚,提升商圈集聚带动效应,有针对性的策划、包装一批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商贸项目,培育“新字号”,创建有影响力的区域特色品牌企业或特色品牌,打破同质化的困境,实现特色发展,抢占细分市场。

    (五)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发展活力竞相迸发

    一是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2020年在去年帮扶企业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区中小企业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在媒体报道、网站网页等方面加强宣传,做好专题宣传报道,不仅要把省市优惠政策公开,还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公布解答政策的咨询热线,加强咨询窗口的建设力度,做到“事事有咨询,件件有回应”。同时,积极配合南昌市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参加市里开展的政策宣讲、精准帮扶、金融帮扶等活动。

    二是做实做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继续按照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同时将对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长江经济带补助提出相关实施意见,将专项资金合理用于我区河湖流域整治工程,切实减少生态补偿资金的限制沉淀。

    (六)着力惠民生,全力优化社会公共服务

    一是积极做好价费管理,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各项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发挥平价商店“稳物价、惠民生”作用;不断提升农产品成本调查质量,进一步提高成本数据服务政府决策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全量采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结果、奖励表彰等信用信息,完善行业监管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行业监管信用记录全覆盖,按要求完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发改委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发改委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25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区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77.29万元,比上年减少2.21万元,下降0.4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2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支出预算总额为477.29万元。比上年减少2.21万元,下降0.4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5.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9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2.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项目支出6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03%,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2.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429.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2%;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2.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项目支出6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0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7.29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下降0.46%。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29.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2%;住房保障支出20.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2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2万元,服务预算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产。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5个,涉及资金62.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不变。

    三、发改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发改委单位(本级)

    1.基本情况

    发改委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7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07.44万元,较上年减少8.9万元,减少2.81%。

    其中:财政拨款307.44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07.44万元,较上年减少8.9万元,减少2.8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2.2万元。

    (二)区价格认证中心

    1.基本情况

    区价格认证中心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51.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8万元,增加5.73%。

    其中:财政拨款51.33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51.33万元,较上年增加2.78万元,增加5.7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9万元。

    (三)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

    1.基本情况

    发改委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0人。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18.52万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增加3.41%。

    其中:财政拨款118.5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18.52万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增加3.4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

    第三部分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东湖区发改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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