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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0153-3235-6102-2177-49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扬子洲镇 生成日期: 2018-10-25 10: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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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洲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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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洲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扬子洲镇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扬子洲镇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扬子洲镇人民政府(本级)。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7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6人;年末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员73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详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295.15948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95.099488万元,较2016年增加1195.099488万元,增长100 %;本年收入合计3100.06万元,较2016年减少2394.366248万元,下降43.5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00.0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295.1594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918.751394万元,较2016年减少380.575366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列支;年末结转和结余376.408094万元,较2016年减少818.691394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年度计划的申请,先支出账上留存的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03.751394万元,占99.62%;项目支出15万元,占0.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0.06万元,决算数为310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9.096838万元,决算数为1249.096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万元,决算数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三)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决算数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万元,决算数为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8.203162万元,决算数为778.20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八)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76万元,决算数为20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九)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万元,决算数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十)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5.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7.35万元,较2016年增加528.735374万元,增长47.7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经济分类进行划分,将属于此项的支出全部反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71万元,较2016年减少751.32443万元,下降31.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经济分类进行划分,将不属于该项的剔除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1万元,较2016年增加345.916万元,增长1379.03%,主要原因是:将往年错误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划规入本项目内了。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减少18.34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99万元,决算数为0.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8.8303万元,下降97.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99万元,决算数为  0.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8.8303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769.66565万元,下降32.39%,主要原因是:严格区分了公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划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053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2476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28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3个,共涉及资金474.56万元。组织对2017年度下达2016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清洁家园”工程补助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2017年防汛工作相关工作经费”、“扬子洲地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2016-2017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综合评价结果都为“优”等级。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扬子洲地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扬子洲地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扬子洲地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81.4064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97%。

       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规定内容,经自评,“扬子洲地区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2.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23.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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