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0350-2523-8737-8793-822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10-29 21:3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百花洲街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街道和社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2、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街道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研究和制定辖区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
5、负责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6、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就业工程。指导和帮助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管、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8、负责辖区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9、做好辖区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物、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10、协助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辖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和换届选举等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1、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辖区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百花洲城管办及百花洲劳保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2人;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511.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28.86万元,较2017年增加609.74万元,增长145.48%;本年收入合计2482.25万元,较2017年减少951.1万元,下降27.70%,主要原因是:减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城乡社区支出及企业扶持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12.15万元,占28.69%;其他收入1770.10万元,占71.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511.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55.00万元,较2017年增加143.75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在2018年初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556.11万元,较2017年减少485.11万元,下降46.59%,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在2018年初发放,拆迁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5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6.51万元,决算数为7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39万元,决算数为42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运行及财政事务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32万元,决算数为1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1%,主要原因是:补缴准备期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46万元,决算数为14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及管理事务工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5万元,决算数为2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3.85万元,较2017年减少47.39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7.91万元,较2017年减少966.98万元,下降75.26%,主要原因是:减少企业扶持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47万元,较2017年减少292.81万元,下降94.98%,主要原因是:拆迁项目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1.83万元,较2017年增加1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办公楼启用修缮及政府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万元,决算数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9%,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09万元,下降21.5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76.3%,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款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30.81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406.28万元。
共组织对“经济发展工作经费”一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28万元,执行数为40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经济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2.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状况,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3、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便对今后其他项目以绩效评价的方式衡量项目的产出结果和效益目标,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
。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