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9180-5661-2576-2262-996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17:0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民生服务精准有力。做好低保、高龄、卫计、人劳各项民生工作。继续做好“时间银行”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切实为辖区老人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帮助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需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提升居民群众宜居宜住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二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3.49万元,比上年增加39.91万元,增长4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3.49万元, 比上年增加39.91万元,增长42.6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02%;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3.49万元,较上年增加39.91万元,增长42.69%。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06%;住房保障支出7.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75.4万元,较上年增加32.25万元,增长74.74%。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百花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