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768971-0601-2021-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1-29 16:5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百花洲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百花洲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百花洲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街道和社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2、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街道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研究和制定辖区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
5、负责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6、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就业工程。指导和帮助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管、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8、负责辖区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9、做好辖区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物、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10、协助人大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和换届选举等活动,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1、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辖区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978.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7.95万元,较2019年增加181.38万元,增长38.06%;本年收入合计 2306.94万元,较2019年减少655.81 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减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拨款及老旧小区改造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62.61万元,占54.73%;其他收入1044.32万元,占45.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978.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44.50 万元,较2019年减少485.24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减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拨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633.84万元,较2019年减少24.11万元,下降 3.66%。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78.35 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0.50 万元,决算数为126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3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48万元,决算数为35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1 %,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23万元,决算数为1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14万元,决算数为70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6%,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口径不一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5万元,决算数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19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451.92万元,较2019年减少157.32万元,下降25.82 %,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80.46万元,较2019年增加30.34 万元,增长4.67 %,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41万元,较2019年减少473.65 万元,下降90.55 %,主要原因是:减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拨款,拨款口径不一致。
(四)资本性支出29.40万元,较2019年减少70.60 万元,下降70.6 %,主要原因是:减少老旧小区改造经费。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决算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的 60.8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万元,下降34.8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决算数为5.6 万元,完成预算的60.87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万元,下降34.88%,主要原因是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50 批,累计接待643 人次,其中商务接待50 批,累计接待 643 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工作招待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 2019 年不变,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 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决算数较 2019 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0.34万元。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 10 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
组织对小金台社区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万元。其中,对小金台社区微改造等项目分别委托“南昌迅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百花洲街道小金台社区微改造工程立项符合规范,资金落实得到保障;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百花洲街办不断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独立核算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顺利完成了百花洲街道小金台社区微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公众满意度较高。从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基本上与计划进度保持同步。百花洲街道小金台社区微改造工程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对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9.53 万元。其中,对“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南昌迅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2020年,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0.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