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768971-0601-2022-0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12:4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街道和社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街道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研究和制定辖区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四)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
(五)负责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六)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就业工程。指导和帮助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管、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九)做好辖区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物、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协助组织辖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和换届选举等活动,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辖区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42.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3.84万元,较2020年减少24.11万元,下降3.66%;本年收入合计1608.83万元,较2020年减少698.11万元,下降30.26%,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29.75万元,占51.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79.08万元,占4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242.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42.67万元,较2020年增加773.14万元,增加52.61%,主要原因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增加、其他支出增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增加以及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633.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底清算。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00.34万元,占93.7%;项目支出142.34万元,占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9.3万元,决算数为88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7.4万元,决算数为4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有序推进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3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社保所并入。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86万元,决算数为 23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 %,主要原因是: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效完成。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04万元,决算数为 10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78 %,主要原因是:城管办并入后人员增加。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企业留昌过年奖励。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邻里中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5.82万元,较2020年减少156.1 万元,下降34.54%,主要原因是:压缩人员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6.51万元,较2020年减少243.95万元,下降35.8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缩减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万元,较2020年减少42.91万元,下降86.84%,主要原因是:奖励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2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减少,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决算数为8.29万元,完成预算的90.1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69万元,增长48.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万元,决算数为 8.29万元,完成预算的90.1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69 万元,增长48.04%,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公务接待减少,2021年疫情环境平稳,逐步恢复正常,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招商引资。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控制。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累计接待6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95万元,降低35.85%,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区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为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分别委托“南昌迅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专项经费立项符合规范,资金落实得到保障;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百花洲街办不断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独立核算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顺利完成了百花洲街办微改造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公众满意度较高。从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基本上与计划进度保持同步。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工作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对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92万元。其中,对“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南昌迅杰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3.5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汇总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 2021年东湖区百花洲街办部门整体评分结果
指标 |
管理 |
产出 |
效果 |
满意度 |
合计分值 |
权重 |
30 |
25 |
35 |
10 |
100 |
分值 |
24.53 |
25 |
35 |
9 |
93.53 |
得分率 |
81.77% |
100% |
100% |
90% |
93.53%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施划机动车泊位10余个,非机动车泊位线800余米,安装物理隔离12个,规范捆扎空中管线700余米,拆除破损店招11处,拆除废旧油烟管4根,清除垃圾广告2300多条,和辖区内主次干道的商户签订门前责任书1049份。全街道10个社区累计清扫庭院800余处,共清除楼道杂物约286处,棚顶垃圾约290处,其中棚顶垃圾难点21处,对参加本次国检的6个社区周边300米空中凌乱管线进行规范捆扎,长度约1500米。对辖区内各重点点位周边重新施划非机动车泊位5000余米,施划机动车泊位30余个,极大改善了辖区交通环境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状。拆除废旧铁架19处,更换废旧落水管30根。在民德路沿线整治行动中,我街道对外立面脏污破损严重的点位和84根水泥电线杆全部进行了粉刷,面积约900余平米。街道综合执法队提高工作效能,加大了市容管控力度,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共整治出店经营865处、占道摊点375处、行人和店面乱扔乱倒195处、乱吊乱挂229处、拆除户外广告牌90余处,清理共享单车1800余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路面保洁、垃圾清运、小广告处理、主次干道除尘等提出了管理内容,但该项目产出指标未能量化,未能有效反映微改造项目实施后的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情况,绩效目标管理略显粗放。物业管理面广量大,难以实现全覆盖。目前改造工作任务繁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缺乏相关人员的日常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设定应科学合理、指向明确、合理可行,根据项目历年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的数据分析,深入挖掘项目实施效益,增强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为项目后期绩效考核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小区日常监督与考核,提高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探索居民小区自治模式,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更新观念,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好整治后的小区环境和秩序,全面推进小区管理向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0 |
60 |
6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0 |
60 |
6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对10个社区、1个家委会、3个物业小区的管理类改造,涉及386栋楼、888个单元、14868户住户、占地总面积98万平方米。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社区零星整治工程维修、地下室杂物及污水淤泥清理、墙体墙头杂草杂树工程、拆除违章搭建及废旧无主广告牌、地面渗水处理工程等 |
施划机动车泊位10余个,非机动车泊位线800余米,安装物理隔离12个,规范捆扎空中管线700余米,拆除破损店招11处,拆除废旧油烟管4根,清除垃圾广告2300多条,和辖区内主次干道的商户签订门前责任书1049份。全街道10个社区累计清扫庭院800余处,共清除楼道杂物约286处,棚顶垃圾约290处,其中棚顶垃圾难点21处,对参加本次国检的6个社区周边300米空中凌乱管线进行规范捆扎,长度约1500米。对辖区内各重点点位周边重新施划非机动车泊位5000余米,施划机动车泊位30余个,极大改善了辖区交通环境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状。拆除废旧铁架19处,更换废旧落水管30根。在民德路沿线整治行动中,我街道对外立面脏污破损严重的点位和84根水泥电线杆全部进行了粉刷,面积约900余平米。街道综合执法队提高工作效能,加大了市容管控力度,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商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共整治出店经营865处、占道摊点375处、行人和店面乱扔乱倒195处、乱吊乱挂229处、拆除户外广告牌90余处,清理共享单车1800余辆。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5分) |
改造面积计划完成率 |
98万㎡ |
98万㎡ |
13 |
13 |
|
||||
改造楼栋计划完成率 |
386栋 |
386栋 |
12 |
12 |
|
||||||
质量指标 (10分) (15分) |
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10分) (5分) |
完成及时性 |
按时 |
按时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5分) |
成本控制率 |
≤5% |
0 |
5 |
5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25分) |
小区整体面貌 |
改善提升 |
改善提升 |
25 |
2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 |
建立 |
5 |
0 |
虽然完成了现阶段微改造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尚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居民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5 |
|
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
||
年初 预算数 |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
小计 |
|||||
1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
百花洲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 |
60 |
0 |
60 |
60 |
95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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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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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
60 |
0 |
60 |
自评价 平均分 |
95 |
||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总额 |
60 |
0 |
60 |
项目总个数 |
1 |
||
财政业务科室审核意见(盖章): |
注:1、本表所涉及的项目既包含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资金,也包含追加的各项专项资金;
2、如该项目属于部门本级项目,预算单位则填写部门本级名称;
3、本表中空白表格栏行数可自行增减,项目过多可续页;
4、财政业务科室对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及项目资金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属实,请盖章。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部门管理制度
(1)保障机制
百花洲街办在党组织领导下,形成了以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理顺了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等社会各类组织的关系,及时总结经验,细化操作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指导自治组织的功能;落实了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措施;切实减轻居委会负担,提高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能力。
(2)部门内控
内部决策机制
①建立了东湖区百花洲街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工委会议决策;
②党工委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决议后,由党工委、办事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③凡属党工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应应暂缓作出决定。决策事项需上级审批或备案的,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手续。
内部监督方面
党工委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经济活动监督。党政办对下属单位收支情况履行监督职能。
资金管理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决算编制和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对关键岗位不相容职务分离情况如(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监控、支出申请与内部审批、付款执行与付款审批、采购经办与采购验收、固定资产采购与验收、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和立项审批、立项申请和招标审批、工程建设与工程验收、现场安全、进度的监控与签证申请、合同审批与合同执行等),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二)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人员保障:以领导为组长,街办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管理百花洲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工作。成员由各处(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全年各项绩效工作按时完成。
制度保障:依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整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完成情况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明确了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
良好成效:完成了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度绩效监控、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申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等绩效管理工作。绩效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对2021年度实施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运行情况,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完成、组织管理水平、实施成效等进行评价分析,并总结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开展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的角度出发,考察街办履职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等。分析街办在发展规划、运行管理和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街办履职的整体绩效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制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所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项目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现有的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基础上,根据本街办的具体职能,重点关注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形成部门层面、项目层面、指标层面的有机衔接,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项目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编制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