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8411-7484-6764-4485-496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大院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10-25 13:5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大院街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院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院街办概况
一、大院街办主要职能
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议,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街道区域经济。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参与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与绿化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5、贯彻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民族民俗事务工作,开展为残疾人服务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
6、负责街道劳动力管理工作,调查和管理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7、做好国防教育征兵、民兵预备役工作。
8、负责辖区计划生育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9、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做好“邪教”练习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安全防火、青少年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发动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10、利用辖区内的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节庆活动;组建能开展经常性文艺创作、表演和文体活动的基层业余骨干队伍;加强对社区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培训,活跃群众文体生活。
11、为辖区群众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
12、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13、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和视察工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4、做好信访服务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与问题,热情为群众服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即东湖区大院街办、大院社保所、大院城管办。
大院街办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人数10人;年末实有行政编人数13人,事业编人数8人,退休人员3人。大院城管办2017年年末编制数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事业编人数6人。大院社保所2017年年末编制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事业编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83.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0.7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0.04万元。较2016年增加804.93万元,增长35%;本年收入合计2562.35万元,较2016年增加472.45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独生子女奖励经费、公园社区智慧平安小区运营经费、党建标准化建设、一二号地块旧改工作经费、美丽南昌幸福家园整治经费、社区移交管理费、城乡环境卫生经费、环卫作业经费、开放式社区经费、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09.9万元,占%58.9;其他收入 1052.45 万元,占4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083.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198.87万元,较2016年增加391.37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公园社区智慧平安小区运营经费、党建标准化建设、一二号地块旧改工作经费、美丽南昌幸福家园整治经费、文化活动中心打造、林苑社区打造;年末结转和结余884.26万元,较2016年增加413.52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党建标准化建设、一二号地块旧改工作经费、社区移交管理费、环卫作业经费、开放式社区经费、城市管理工作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98.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4万元,决算数为16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58万元,决算数为41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及政府性奖励发放、公园社区智慧平安小区运营经费、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奖励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3万元,决算数为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社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461.65万元,决算数为46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辖区居民独生子女奖励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为18.54万元,决算数为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辖区居民独生子女奖励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684.9万元,决算数为6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环卫作业经费、开放式社区经费、城市管理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00.52万元,较2016年增加310.8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一二号地块临时人员、执法中队及街办临时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0.52万元,较2016年减少108.5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缩减、节约各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23万元,较2016年增加42.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的正常增长、稳控补贴的增加、一二号地块经费等。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9.13万元,较2016年减少22.46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的一层办公楼面积,办公用品采购增加,2017年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万元,决算数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21.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0.66万元,下降8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参加赣港经贸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万元,决算数为 0.93 万元,完成预算的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5.86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6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5.39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街办本级无公务用车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65万元,较2016年减少131.0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通过教育干部,尽量节约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4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绩效评价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准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数据对比法等评价方法,同时辅以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财务核查等证据收集方法,对“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的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一是掌握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的申请拨付及使用情况;二是了解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项目产出及效果;三是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决策。
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情况,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绩效评价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准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数据对比法等评价方法,同时辅以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财务核查等证据收集方法,对“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考核奖励经费”的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一是掌握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考核奖励经费的申请拨付及使用情况;二是了解2017年度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考核奖励工作项目产出及效果;三是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决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考核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1.65万元,执行数为46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大院街办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实际支出461.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使用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财务管理按规定执行,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该项目组织领导,协调关系,落实措施,促进项目顺利进行,大院街办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能是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总体统筹指挥协调经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职能管理和服务工作,审核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及项目资金的准确性, 严格执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参照《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检查考核项目的进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该项目的资金实施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规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和完整的审批程序及手续, 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和产出成本指标。根据2017年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的支出情况,分别设置关于资金使用的产出指标,并根据支出项目特点及金额设置评价标准及权重。
(1)产出数量(20分):按照2017年度大院街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的工作目标,经济项目产出数量的三级指标和具体分值如下:
①申请奖励对象初核受理率(10分) 受理申请奖励对象人数2130人,实际申请人数2130人,受理率100%,该项指标得10分。
②合格奖励对象奖励发放率(10分) 合格奖励对象奖金实际发放人数2130人,核批应发人数2130人,发放率100%,该项指标得10分。
(2)产出质量(20分):根据对2017年度大院街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工作成果的质量分析,考核奖励经费项目产出质量的三级指标和具体分值如下:
①奖励对象上报申请获批率(10分) 县级审核奖励对象人数2130人,街道初核奖励人数2130人,获批率100%,该项指标得10分。
②奖励金额上报申请获批率(10分) 县级审核审奖励金额461.65万元,街道初核奖励金额461.65万元,获批率100%,该项指标得10分。
(3)产出时效(5分):
①街道初核上报及时性(2.5分) 按规定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初核上报的工作,该项指标得2.5分;
②奖励对象奖励发放及时性(2.5分) 按规定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发放工作,由于系统原因,未能完成此项工作,该项指标不得分。
(4)产出成本(10分):奖励对象年审名册在3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该项指标得10分。
项目产出指标合计5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52.5分。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1) 经济效益(8分):部分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解决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提高了经济收入,改善了生活,该项指标得8分;
(2)社会效益(7分): 切实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兑现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承诺,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该项指标得分7分;
(3)可持续影响(5分):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通过奖励制度的推行,使财政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更加关注民生需求,促进确立适度的支出规模和支出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大解决民生问题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该项指标得分5分。
项目效果指标合计20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20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7年度大院街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服务对象满意率在95%以上,此项得5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大院街办在2017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目标较为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资金项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各项绩效指标均基本达标,自评得分95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5分,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①今年是《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为了落实该项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省市文件精神,把握好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资金来源与发放、奖励对象确认程序,达到以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②通过电视台、广播、报道、宣传画和微信等工具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③通过“三级”审核,社区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④做好奖励对象的认定、向上级规范申报材料,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在我街办顺利实施。
⑤直接补助到户到人,通过招商银行和江西省银行直接把奖励汇入奖励对象的银行卡上。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奖励发放深受扩大群众赞扬,但对条件要求严格,基层反响强烈。建议:⑴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0岁后、男方60岁后开始;
2、 奖励扶助收益面太窄,同样是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没有得到同样的奖励扶助。应该让更多的,更广泛的计划生育家庭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奖励政策的宣传,利用黑板报、挂横幅、文艺演出、上街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奖励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做好资格申请、奖励发放、退出名册的台账记录。
项目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8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9.32万元,执行数为27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大院街办2017年度考核奖励专项经费实际支出279.3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助38.05 万元,文明奖33.09万元,综治奖58.27万元,节能奖29.86万元,工会10.79万元,经济奖励经费81.19 万元, 党建28.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各种有利因素,扎实推进各项经济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执行,做到全程跟进,全程监管,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支出费用严格按照会计管理制度执行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虚列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加强该项目组织领导,协调关系,落实措施,促进项目顺利进行,大院街办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能是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组织实施的机构和人员,总体统筹指挥协调经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职能管理和服务工作,审核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及项目资金的准确性, 严格执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参照《东湖区2017年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检查考核项目的进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项目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该项目的资金实施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规定了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和完整的审批程序及手续, 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和产出成本指标。2017年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考核奖励经费支出包括经济奖励经费、文明单位奖、综治奖、节能奖、党建开支、工会开支等费用,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明细,分别设置关于资金使用的产出指标,并根据支出项目特点及金额设置评价标准及权重。
(1)产出数量(20分):按照2017年度大院街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经济项目产出数量的三级指标和具体分值如下:
①利用外资到位资金:2017年利用外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509万美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00.99%,此项得4分;
②实际利用内资全年完成数。实际利用内资全年完成11103万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02.81%,此项得4分;
③现汇进资全年完成数。现汇进资132万美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00.76%,此项得4分;
④利用省外资金项目进资6662万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02.81%,此项得4分;
⑤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194517万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00.05%,此项得4分。
(2)产出质量(20分):根据对2017年度大院街办招商引资工作成果的质量分析,考核奖励经费项目产出质量的三级指标和具体分值如下:项目考核完成率(10分)、累计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完成率(10分)。
①项目考核完成率。2017年项目考核实际完成13个,完成年指导目标130%,此项得10分。
②累计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完成率。2017年重大项目实际完成数2个,完成年指导目标的200%,此项得10分。
(3)产出时效(5分):大院街办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均按时完成,此项得5分。
(4)产出成本(10分):成本节约率=(预算数-实际支出)/预算数×100%,成本控制率在±10%内得5分。2017年度大院街办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的成本控制在预算数内,此项得10分。
项目产出指标合计5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55分。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1) 经济效益(6分):
①2017年大院街办净值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数实际完成数7个,完成年指导目标的350%,此项得分1.5分。
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82.08万元,完成年指导目标的88.5%,此项得分1.32分;
③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率15.3%,此项得分1.5分;
④其他盈利性服务性营业收入增长率21.9%,此项得分1.5分。
(2)社会效益(5分):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任务增速实际完成率,完成年指导目标的169%,此项得分5分。
(3)生态效益(4分):引进项目对当地环境没有造成污染现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此项得4分。
(4)可持续影响(5分):经济工作可持续进行,大院街办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科学调度,加大招商引资、协税护税、项目推进工作可持续发展,此项得5分。
项目效果指标合计20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19.82分。
3.项目满意度
(1)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2017年度大院街办考核奖励工作服务对象满意率在95%以上,此项得5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强力推动下,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以扩大有效投资为目标,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稳健开展和提质增效,各项绩效指标均基本达标,自评得分95.82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2017年度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5.82分,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鉴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呈逐年增长趋势,建议财政继续确保项目资金投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拿出“韧”的劲头,紧咬重点项目不放松。一是抓龙头带全局。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南昌苏宁置业有限公司,全力做好沟通协调,确保其项目分包在南昌注册分公司,早出数字早出成绩,确保东湖税收不流失它地。积极对接南昌红孩子母婴用品采购结算中心项目,促使其兑现当初所有的承诺。二是抓项目保目标。紧盯1000万元以上项目,为南昌基隆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悦诚置业有限公司、江西神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苏宁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江西华佑经济贸易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完相关证照手续,落户东湖。
2、拿出“拼”的力度,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一是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不断动态更新完善动态资源数据库,对辖区内企业的总量、新增、搬迁、经营情况等一切有效可用资源做到全面掌握,既确保已产生的经济数据不流失,又不断增加新的税收。二是主动出击跑项目。全力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招商战略,千方百计找项目,招商小分队前往杭州走访中轩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部,热情邀请客商来东湖考察投资,初步达成了注册资金5000万的投资意向。三是以商招商出效益。拿出拼抢意识,不断挖掘新增项目,盯住苏宁项目的辐射带动力和宣传效应,通过他们的影响、联系、吸引更多客商前来考察合作,利用一切可以用资源,力争来一个客商,落户一个项目,形成以商招商联动效益。
3、拿出“优”的服务,全力护航项目建设。一是强化项目服务意识。要让引进来的“金凤凰”安下心、驻下去,服务是关键。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靠前服务工作法,每个社区制定走访客商推进表,对辖区纳税2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每月走访沟通,了解企业动态和经营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尽力为项目的顺利建设铺平道路。二是强化考核保落实。年初制定了大院街道经济任务分解表,绘制时间表、横道图,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项目,鼓励人人参与到经济工作中,人人肩上有指标,并将考核贯穿到招商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对招商活动月督查考评,为招商引资工作升温加压;加强招商调度和统计工作,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对工作不负责,完成任务不理想的社区主任和责任人启动约谈机制,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招商引资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奖罚分明,抓铁有痕。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我们也发现了自身工作的一些不足:
1、思想不够开放。发展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产业集聚、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措施体系与周边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2、招商产业导向不明晰。存在产业交叉重叠、同城招商竞争激烈、产业结构但不互补的现象,少数地方仍保持着“捡到篮子里就是菜”、“胡子眉毛一把抓”的陈旧观念。
3、专项资金财务监控工作有待加强。按照财政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我处对考核奖励专项经费的财务监控工作还有欠缺。
(五)项目后续工作安排
1.及时跟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跟进投资85亿元的原省政府一、二号地块苏宁广场项目进展。加强与南昌苏宁置业的联系,及时了解项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2.稳定税源,走访重点税源户,对省政府一、二号地块拆迁外搬企业,进行入门入户详细走访,死死盯住其税收缴纳、税务关系变动等情况,及时了解这些纳税大户的各种信息,做好各类服务工作,留住存量。街道主要领导重点对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多家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大型企业进行走访。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跟踪服务好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照经济考核目标要求,优化“招商工作小分队”的工作职能,提升小分队的招商技能和意识。以积极落实招商引资四年倍增、服务业四年发展两个行动计划为目标,及时调整招商方向,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掌握辖区内楼宇的使用情况和空置面积,充分利用辖区优质楼宇资源,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引进一批资源占用少 、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总部型楼宇项目,着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
4、强化调度考核。真正将经济工作考核落到实处,实行每月一通报、季度一考核、年终总考核的办法,并按总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名。
5、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通过2017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完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财务监控机制,有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项目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大院街道办事处2017(九张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