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司法局是东湖区政府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3、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
5、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监督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司法局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普法教育,努力在推进依法治区上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依法治国中的先导性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打造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模式。围绕服务保障东湖“四区”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健全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考评机制,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办法,钩织全区各单位普法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爱法、尊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2、打造立体式的普法教育阵地。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镇、街道(管理处)、村(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我区在原有“百花普法生态园”、“法制大篷车”、“王叔叔普法”、“农民工维权送法”、“东湖微普法”、“法治娘舅”等“六大”特色亮点普法载体的基础上,在东湖青少年宫全力打造东湖区法治科普安全宣教中心,使其成为我省首家集情景互动、游戏体验、趣味感觉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体验馆。
3、打造高质量的依法治理格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东湖建设。
(二)、加强管控、调解,努力在平安和谐东湖建设上有新成效。
着力构建平安、和谐东湖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特殊人群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为我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1、继续加大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推进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网格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坚决严防脱管、漏管,杜绝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2、继续加大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必接、过渡期必帮工作,将安置帮教工作前延到监所。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落实,建立“三无”刑满释放人员政府临时救助机制。继续优选企业完善基地布局,形成政府主导型基地与社会企业型基地相辅相成,实现安置帮教基地资源共享格局。
3、继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织密人民调解网格,巩固村、居(社区)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的体制机制问题,首位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人、财、物。
(三)、加强法律服务,努力在推动我区发展上有新成效。
积极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新期盼,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综合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我区“148”法律服务热线,努力构建“找律师、求法援、需调解”为一身的“三位一体”法律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区、街道(镇、管理处)、社区(居、村)三级法律服务格局,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认真抓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今年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城乡基础建设、社会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2、加快完善法律服务惠民措施。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开展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和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3、加快提升东湖公证服务水平。认真总结一年来东湖公证工作经验,积极推进东湖公证工作出新举措、新亮点。深入开展“提升公信力、公证业务拓展进取”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接待当事人热心、办理公证细心、处理问题公心”的“三心”服务模式。不断强化公证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提升公证公信力。积极做好东湖公证处红谷滩办证点公证工作,加强与东湖区法律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东湖公证处人民调解室”力度,深入推进东湖公证处涉外公证业务工作。
(四)、加强基层建设,努力在软硬件建设上有新成效。
着力加强我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在提升硬件建设的同时,下足功夫增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软实力,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做好充足的准备。
1、打造更多更高标准的司法所。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大院司法所取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每年都有一个精品司法所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评比。
2、充实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我局现有行政编制27个,事业编制16个,行政、事业在编在岗实有34人(行政23人,事业11人,含病休1人、借调外单位工作1人),人员队伍不足。在客观条件的情况下,一方面要补充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求全局干部要不断提升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工作质量求效率。
(五)、加强干部管理,努力在提升队伍形象上有新成效。
始终以“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宗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形象。
1、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思想信仰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
2、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实战锻炼,完善干部培养体系,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把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入门关,优化队伍素质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若干规定,不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要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坚持整改落实。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数34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东湖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3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东湖区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19.3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50.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4万元;项目支出68.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68.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792.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8%,住房保障支出26.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7.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6%;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东湖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9.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792.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8%;住房保障支出26.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
五.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3人,退休人员7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3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2.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31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2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
(二)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7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8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16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8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5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9万元。
(三)南昌市东湖公证处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公证处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4人。
2.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4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6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万元.
六.其他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