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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9-02-15 16:5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司法局是东湖区政府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设,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扬子洲镇政府、各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挥统筹协调职责,深化法治东湖建设
1.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
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4.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
5.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6.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
7.服务和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8.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9.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10.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1.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
12.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
1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三)、坚持治本安全观,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4.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15.预防和降低重新违法犯罪。
16.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7.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1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20.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21.强化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2.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23.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24.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五)、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2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6.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工作始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7.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28.积极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队伍。
29.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30.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东湖公证处。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包括行政人员2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66.5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66万元,增长14.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66.53万元, 比上年增加148.66万元,增长14.6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9.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资本性支出26.5万元;项目支出66.8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6.8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0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3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3%;商品和服务支出266.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资本性支出2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东湖区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6.53万元,较上年增加148.66万元,增长14.61%。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06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7%;住房保障支出3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99.66万元,较上年增加159.74万元,增14.5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新增及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新增了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4.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9.5万元,服务预算25.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66.87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证处因车改减少了一台公车。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司法局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人员7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88.02万元,较上年增加57.37万元,增加17.35%。
其中:财政拨款388.02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88.02万元,较上年增加57.37万元,增加17.3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36.87万元。
(二)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8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9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51%。
其中:财政拨款94.63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9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5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三)南昌市东湖公证处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公证处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4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83.88万元,较上年增加89.88万元,增加15.13%。
其中:财政拨款683.8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683.88万元,较上年增加89.88万元,增加15.1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2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3万元,资本性支出26.5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 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 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具体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三)、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