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159713-0601-2022-0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6 16:2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是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社区矫正管理提供保障。受主管部门委托从事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四种人的教育矫正工作接受矫正对象、办理衔接,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考核工作,承办对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事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社区矫正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为着力点,同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继续落实安置帮教必接必送制度,立足本区实际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让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为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我们要建立和健全培训机制,制订培训计划和相关的考核制度。通过举办专业业务培训,大力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学历教育、进修等方式提高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犯罪学等相关知识水平;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资格考试。
(二)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智能化建设。全力打造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执法规范、运行智能的“智慧矫正中心”。同时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全面推进人脸识别仪和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深度运用,执法数据实时上传、自动留痕,网上网下一体融合。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强化数据分析研判,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科技支撑、数据支撑。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98.1万元,比上年减少15.82万元,下降13.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98.1万元, 比上年减少15.82万元,下降13.89%。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2.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2.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48%;商品和服务支出33.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1万元,较上年减少15.82万元,下降13.89%。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85.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4%;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5.8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5万元,下降13.11%。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实有人数减少1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委、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