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764293-0601-2021-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14: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各村党的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二)负责制订管理处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管理处管辖区域内集体经济、做好财税、招商引资等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各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尊重农村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帮助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四)积极推动村委会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好村委会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过渡工作,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开展村级服务和村级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村委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村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五)负责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六)负责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八)负责各村的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做好村级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务、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所管辖区域的人民代表的学习、视察和选举等活动,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村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 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695.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36.70万元,较2019年增加1616.72万元,增长77.77%;本年收入合计3058.83万元,较2019年增加1552.29万元,增长103.04%,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了2019年村级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专项收入1871.1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12.52万元,占82.14%;其他收入546.31万元,占17.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695.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56.72万元,较2019年增加1714.62万元,增长118.90 %,主要原因是:追加调整了2019年村级发展扶持资金专项支出1871.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8.80万元,较2019年减少97.9万元,下降15.38 %,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85.62万元,占37.56%;项目支出1971.10万元,占62.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4.80万元,决算数为24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5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85万元,决算数为31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略有结余。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65万元,决算数为3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有所增长。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97万元,决算数为8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城乡社区环境整治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3万元,决算数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六)其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4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6.7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1.03万元,较2019年增加2.44 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4.03万元,较2019年减少473.85万元,下降66.9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1万元,较2019年减少18.81万元,下降96.36 %,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的14.8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75万元,增长102.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5.23%,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26 万元,增长35.62%,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批,累计接待45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用接待外地客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49万元,增长4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中队车辆的使用经费,而该执法用车的编制未在贤士湖管理处账上,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3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473.85万元,降低66.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财政追拨经费,2020年无特殊追拨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区级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0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0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市容作业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通过实施永溪村铁路街微改造项目,极大的改善了群众居住生活环境。贤士湖管理处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评估了小区自然。条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切实的改善;市容作业经费项目,通过一系列活动,促使我处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对“2020年部门整体”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6.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0.31分。全年完成预期目标。建立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同时将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区级单位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单位决算中反映“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市容作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贤士湖管理处成立了贤士湖管理处社区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微改造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汇总等方面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在现场开展民主协商会,与老百姓面对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改造过程中,派遣两名村干部专职对接施工队和听取老百姓意见建议,将收取到的意见建议带回村委会,组织村干部一起商讨如何优化铁路街小区微改造工程。整个微改造过程始终保持同老百姓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二是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完善机制、督导考核。小区整治改造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突出自身特点。改造内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内容都要公开公示,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及时问责;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为了管好专项资金,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申请手续,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性不足,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在《2019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城中村小区微改造工作方案》虽制定了改造标准和整治内容,但该项目产出指标未能量化,未能有效反映微改造项目实施后的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情况,绩效目标管理略显粗放;二是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项目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5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完善项目预算编制申报,明确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及标准与标准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按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与标准值,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偏离目标;二是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配合财政评审中心加快项目竣工决算,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容作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97万元,执行数为5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产出情况:清扫保洁面积234432.62㎡,做到保洁面积全面覆盖,周均实际清洗次数为每周一次,居民区配有小型冲洗车,每个村至少有一辆冲洗车,添置小型冲洗车7台,完成设备运行数量,实行12小时保洁制;二是项目效益情况: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率,促使各村居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目前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小区宜居环境明显提升,更形成邻里互助、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项目的实施,配备专人进行全面保洁,保证路面清洁到位,清洗背街小巷,清理楼道,杜绝小区内脏、乱、差现象,通过项目的实施,配备专人进行全面保洁,保证路面清洁到位,清洗背街小巷,清理楼道,杜绝小区内脏、乱、差现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当前经费影响,社区背街小巷的清洗频次不足。二是近年来,我市农村人口的大量导入,市民文明素质有所下降,给环卫作业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是目前环境质量是靠投入大量人力达到的,但工人收入很低,环卫工人招收难,无法保障队伍稳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政府加大作业经费投入,提高全区市容环境质量和档次不断提高认识。二是要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参与环境的管理,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减少对环境污染,从而从源头降低环卫作业强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一铁路街小区微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二市容作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0分。2020年两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已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