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764293-0601-2022-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14:1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管理处管辖区域内各村党的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2、负责制订管理处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管理处管辖区域内集体经济、农业生产、做好财税、招商引资、水利建设等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各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尊重农村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指导、帮助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4、积极推动村委会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好村委会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过渡工作,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开展村级服务和村级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村委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村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5、负责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6、负责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7、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8、负责各村的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做好村级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务、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9、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所管辖区域的人民代表的学习、视察和选举等活动,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0、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村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我处将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往开来,深化改革,振奋精神,围绕“一个核心”,升华“两个亮点”,实现“三个上台阶”,以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工作,努力谱写贤士湖管理处新篇章。
1.围绕一个核心,即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始终把党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构建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党内纪律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各项党内生活制度。
2.升华“两个亮点”,继续抓好“红色物业”和“党建惠民”工程。一是以服务群众为根本,进一步优化资源,深化品牌,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如:继续开展每年一度的男子篮球赛、家庭运动会以及“身边十个最美”评选,坚持“小六娃”志愿服务常态化,圆梦微心愿。深化“廉文化”建设,坚持举办廉洁文明家风书法展,让廉政文化深入民心。二是继续深化“红色物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和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积极争取政府老旧社区改造项目,对永溪村汤家进行改造,弥补我村开放式小区基础差的短板,推进开放式小区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扩面提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3.实现“三个上台阶”,促进村集体经济、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有新的发展,为全面融入城市化再迈一步。一是在完成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发展新模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以“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念,招大引强,量身定做,实现集体经济与产业规模“双收益”。抓住地铁建设的有利契机,推动永和村区外集体用地和贤湖村地铁上盖用地的开发利用,积极引进潜力企业入驻,以“地铁经济”带动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以维护稳定为目标,建设智慧平安小区。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优化工作格局,确保全年无事故。紧紧抓住各村的矛盾排查,及时将问题化解在一线、处理在苗头;时时盯住上访户,主动靠前化解,将上访数量降到最低,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管理处。坚持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创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三是以强化民生保障为支撑,夯实发展基础。坚持民生第一基石理念,把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充分体现到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上来,全面提升村民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在管理处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深化时间银行志愿服务,重点关注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困难群体,普及关爱辖区六十岁以上老年人群体,为他们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丰富业余精神生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志愿服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全部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430.48万元,比上年减少75.28万元,下降1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4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支出预算总额为430.48万元, 比上年减少75.28万元,下降14.8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1.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0万元;项目支出58.97万元,包括行政事业项目支出58.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97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7.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64%;商品和服务支出257.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资本性支出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0.48万元,较上年减少75.28万元,下降20.58%。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8%;城乡社区支出5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3%;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416.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货物预算3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