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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0594-0864-8693-6668-18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19-02-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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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扬农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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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管理处和社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2)负责制定管理处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管理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研究和制定辖区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委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的辖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5)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和帮助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等工作。

    (6)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协助城管、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管理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7)做好辖区社区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主民俗事务、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8)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人民代表的学习、视察和换届选举等活动,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9)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辖区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0)负责本辖区的兵役调查登记、征兵以及民兵和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协助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等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结合扬子洲农场实际,以强党建、保经济、控违建、促民生、优环境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更严尺度“强党建”,增进合力筑牢根基。持续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意识。推进“品孝堂”、“爱心农场”“心愿交换所”等特色党建项目,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执纪督查问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持续整顿“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成效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

    (二)以更新思想“保经济”,提升经济发展活力。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已注册企业的服务工作,推进注册项目尽快见成效。加强现有资产的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协助配合做好扬子洲地区的规划产业定位,为未来开发做好准备。

    (三)以更大力度“控违建”,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面对储备即将到期的严峻控违形势,我们将控违拆违工作为首要任务常抓不懈。继续完善辖区土地、房屋信息台帐,强化综合执法队力量,建立健全防控考核机制,开展不间断、全覆盖巡查,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确保违章建筑零增长。

    (四)以更大精力“促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垦区危房改造三期建设,进一步改善辖区居民住户条件。协调启动扬农幼儿园建设,推动居民尽早享受公共服务。加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时间银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切实增强辖区居民幸福感。深入推进法治、平安扬农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黑恶势力,让群众更有安全感。加强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五)以更强决心“优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深入推进“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建、改、拆、管”四大举措,继续实施小区环境微整治、公共厕所改建等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扬农路维修改造工程,改变辖区主干道路面坑洼不平、积水等问题,解决居民出行安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落实“清河行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实施农业沟渠清理整治,全面改善水渠疏浚功能。继续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工作,保持禁燃禁放常态长效管理,持续开展“三风”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广泛弘扬传统美德、文明新风、社会风尚,增强群众参与的意识,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扬农管理处收入预算总额为321.5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万元,增长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扬农管理处支出预算总额为321.58万元, 比上年增加11.43’万元,增长3.5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2.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1.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6%;商品和服务支出165.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项目支出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东湖区扬农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1.5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万元,增长3.5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住房保障支出11.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82.4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1万元,增3.68%。主要是增加了纪检工作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2.1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2.1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3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履行节约的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5万元,比上年减少3.6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车改。

    三、东湖区扬农管理处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扬农管理处(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7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21.5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万元,增加3.55%。

    其中:财政拨款321.5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21.58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万元,增加3.5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第三部分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预算信息公开通知中,第二大点公开内容中要求的8张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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