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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446439-0601-2023-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11:3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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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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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东湖区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部分东湖区统计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东湖区统计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统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区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4.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6.参与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9.负责管理区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扬子洲镇、各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10.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机制的配合工作

    一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开展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全区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供区领导决策参考;

    二是做好统计业务指导。向联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各成员单位提供统计业务指导。

    (二)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2022年11月17日,督察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回头看”意见。我区有6个具体问题和12项整改措施,统计局有10个具体问题和16项整改措施,均需在2023年2月8日前整改完成。

    (三)做好区委巡察整改工作

    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7月7日至9月16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向我局反馈了4个方面16类29个问题,我局确保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积极谋划五经普筹备工作

    2023年将正式展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区统计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东湖实际,积极做好五经普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五)协调推进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一是协调对接省考核指标情况。按照省考核方案,根据市委综合考核办要求,每月报送省考核指标推进表及分析材料至,每周报送对接表,及时掌握指标考核进度情况,分析薄弱项,帮助区领导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二是统筹东湖区年度考核工作。每年统筹制定东湖区直单位及镇(街道、管理处)年度考核方案,年初收集汇总各部门考核分数,上报年度排名情况。

    (六)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持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需完成40%标准化任务。

    二是按要求配齐基层统计人员。目前我区10个人街办中仅两个街办有正式编制统计员,2022年我局已向区政府专题报告,申请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统计工作人员,列入区财政预算,已获得了区领导批示同意。2023年,我局拟通过社会招聘6名统计人员,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同时通过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补充编制力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东湖区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统计局;

    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部分东湖区统计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428.40万元,上年减少93.54万元下降17.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82万元;项目拨款收入77.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8.40万元,上年减93.54万元下降17.9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8.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1.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万元项目支出77.5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7.58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2023年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8.40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统计信息事务支出支出209.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8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6%;其他就业保障支出1.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4%住房保障支出5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87%项目支出7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11%

    2023年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8.40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75.05%;商品和服务支出26.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7%;项目支出77.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8.40万元,较上年减少93.54万元下降17.92%具体情况是:统计信息事务支出支出209.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8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6%;其他就业保障支出1.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4%住房保障支出5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87%项目支出7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1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6.85万元。较上年增加8.72万元,增加48.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安排在五经普专项经费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1.统计工作人员劳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发放社区和一套表企业统计人员劳动报酬,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2)实施主体:东湖区统计局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62.28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按一套表企业统计员(1名)和社区统计员(1名)数量发放。

    质量指标:按市文件要求,每位统计员每月100元标准进行测算发放。

    时效指标:每半年时间发放一次。

    成本指标:按月统计企业、社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每半年发放一次统计员劳动报酬。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基层(社区、企业)统计工作实效。

    满意度指标:提升社区、企业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满意度。

    2.专项统计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统计专项调查,包括一年一次的人口变动调查和每月进行的月度劳动力调查和住户收支调查。

    2)实施主体:东湖区统计局

    3)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15.3万

    5)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省、市要求开展,并完成城乡一体化调查、劳动力调查等专项调查,测算城镇居民收支情况等指标。

    数量指标:全区样本户60户。

    质量指标: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完成各项调查。

    时效指标:按照省市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调查。

    成本指标:按城乡一体化样本调查经费补贴标准每月每户180元

    社会效益指标:为测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提供调查样本,进行测算。

    满意度指标:为社会人均收支标准提供依据,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减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1.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减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减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减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


    部分东湖区统计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统计工作人员劳动报酬

    主管部门

    121-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项目属性

    当年项目

    项目日期范围

    2023.1.1

    2023.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2.28

    其中:财政拨款

    62.28

    其他资金

    0

    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发放社区和一套表企业统计人员劳动报酬,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月发放企业、社区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劳动报酬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一套表企业社区数量

    100%

    质量指标

    按文件要求足额发放

    100%

    时效指标

    按半年时间累计发放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实效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提升社区、企业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专项统计业务

    主管部门

    121-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项目属性

    当年项目

    项目日期范围

    2023.1.1

    2023.12.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3

    其中:财政拨款

    15.3

    其他资金

    0

    年度绩效目标

    城乡一体化调查等专项调查,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测算城镇居民收支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月每户城乡一体化样本调查经费补贴标准

    18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样本调查户

    60户

    质量指标

    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省市的各项指标

    100%

    时效指标

    按照时间点完成省市各项考核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人均可支配收入

    定时向社会公布人均可支配收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好评

    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

    联系人

    何小军

    联系电话

    87838843

    部门基本信息

    部门所属领域

    统计

    直属单位包括

    东湖区经济普查中心

    内设职能部门

    综合股、业务股

    编制控制数

    29

    在职人员总数

    29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5

    事业编制人数

    24

    编外人数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收入预算合计

    428.4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本级财政安排

    428.4

    其他资金

    支出预算合计

    428.4

    其中:人员经费

    323.97

    公用经费

    26.85

    项目经费

    77.58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按月完成一套表(贸易、服务业、房地产等专业)上报工作

    ≥99%

    城乡一体化样本调查户数

    60户

    按月完成劳动力调查工作

    ≥99%

    统计产品种类

    ≥2种

    业务培训开展次数

    ≥4次

    一套表企业新增工作

    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一套表企业新增工作

    按季度完成一套表(劳资、建筑业等专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99%

    质量指标

    上报数据完整性达标

    100%

    业务培训合规率

    100%

    统计产品格式规范性

    100%

    按照城乡一体化文件要求完成省市城镇居民收入测算

    100%

    上报数据真实性达标

    ≥99%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性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统计员劳动报酬每半年发放

    统计员劳动报酬每半年发放

    统计一套表报表报送按上级部门要求时间督促企业完成上报

    100%

    城乡一体化调查按时间节点完成省市各项考核

    100%

    劳动力调查按上级部门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100%

    成本指标

    每月每户城乡一体化样本调查经费补贴标准

    180元

    有序推进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开展

    100%

    统计员劳动报酬经费

    100元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实效

    100%

    人均可支配收入

    定时向社会公布人均可支配收入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好评

    100%

    社区、企业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满意度

    100%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服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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