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446439-0601-2023-000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10:0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 12号)及《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 3号)精神,全面提高我部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本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3]6号)要求,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对“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是为了整合住户调查资源,建立统计指标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情况,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制定民生改善政策提供可靠科学依据。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统计调查工作,自2013年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以来,住户调查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城乡居民收支情况、检测城乡居民收支进程、制定科学合理的民生政策,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和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等文件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负责对东湖区组织指导农村和城镇住户家庭记账;负责汇总整理记账户基本信息、账务资料;负责统计检测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相关问卷调查。
实施情况: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由我局调查员通过使用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平台对全区抽中的60户产生的基础数据处理统计,这60户调查户是按照统一的人口普查抽样框,采用分层次、分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抽选调查住宅,确定调查户。调查户选定后,要求每户调查户按每天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月结,不重不漏。通过对调查户对情况表的填报,然后上级部门通过加权汇总得出全区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最后的评估认定。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
2022年年全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7.63万元。
当年实际收入为27.63万元,实际支出为2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2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2022年城乡一体化调查项目,掌握本年度城乡居民收支情况、监测城乡居民收支进程,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生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项目阶段性目标
按照统计工作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本大轮换摸底数量不少于8000户,记账户选定数量不少于60户,记账户填报报表达标率不低于95%,记账入户调查覆盖率不低于95%,通过对住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提高记账户工作积极性和记账准确率,提高我区城乡一体化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该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财政补贴资金对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的保障情况,项目运行资金需求情况、资金拨付的依据充分性和及时性等,对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剖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下一步优化调整专项资金制度设计、支出结构等提供政策依据,同时为下一年度项目经费资金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是东湖区区财政局安排的2022年度城乡一体化调查项目资金27.63万元的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 12号)及《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项目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设置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具体如下(详见绩效部门评价表):
(1)项目决策:占权重22%,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等三个方面。
(2)项目过程:占权重18%,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两个方面。
(3)项目产出:占权重36%,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四个方面。
(4)项目效益:占权重24%,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满意度等三个方面。
3、评价方法
紧紧围绕该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1)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我部门此次采用的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预先制定了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1)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我单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设置评价指标及标准:按照南昌市政府、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设置此次评价指标及标准。
(3)整理项目佐证材料:针对被评价项目,由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科室收集整理项目立项依据文件、项目申报审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支付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
(4)对比分析完成绩效评价: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绩效评价原则,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对比分析,完成了绩效自自评表打分及其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级分值 |
本项目得分 |
项目决策 |
22% |
22 |
18 |
项目过程 |
18% |
18 |
14 |
项目产出 |
36% |
36 |
36 |
项目效益 |
24% |
24 |
22 |
综合绩效 |
100% |
100 |
90 |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0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本项目符合我局统计职能要求,项目整体达到预计产出效果、社会效益明显和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但在项目目标管理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仍有待提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8分,实际得分8分。
该项目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1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而设立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该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绩效目标和预算申请,审批文件、材料齐全,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2、绩效目标8分,实际得分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本项目在项目申报时,有绩效目标申报表,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水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基本相匹配,但绩效目标未能全面覆盖项目实际工作内容。
(2)绩效目标明确性
绩效申报表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总体目标、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公众满意度指标等制定了标准,但是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难以对相关工作成效作出有效衡量。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4分。
3、资金投入6分,实际得分6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比较充分,按照计划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12分,实际得分8分。
2022年年全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7.63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27.63万元,实际支出为2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28%。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资金挪用情形,项目拨付资金严格遵守相应会计准则,手续完整、依据充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2、组织实施6分,实际得分6分。
我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申报、审批和实施,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审批,制度执行有效性较高。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12分,实际得分12分
我局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要求,对东湖区住户8035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并按照统一的人口普查抽样框,采用分层次、分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抽选调查住宅,确定60户记账调查户。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2分。
2、产出质量指标12分,实际得分12分
60户记账调查户均按要求进行记账户报表填报,报表填报达标率100%;辅助调查员对选定的记账户做到全部入户调查,调查覆盖率100%。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2分。
3、产出时效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我局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调查项目,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完成,不存在工作预期的情况;同时对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及时发放补贴。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4、产出成本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2022年年全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27.63万元,实际支出为20.8万元,未超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率为75.28%。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8分,实际得分6分
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调查项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制定民生改善政策提供依据。由于存在部分调查户素质相对不高或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虽及时进行了报表填报,但会出现数据不够全面或填报失误的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2、可持续效益指标6分,实际得分6分
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调查项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为政府制定就业、工资收入、社保服务等提供政策依据,有较强的可持续影响。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3、满意度指标10分,实际得分10分
在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调查项目过程中,未发生社区居民和调查户对该项工作的相关投诉或不满,满意度较高。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1、及时召开部署会。召开全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座谈会及培训会,通过培训以及上门访户,辅导记账,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夯实了基础。
2、加强重点指标审核。严格把直接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的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实,同时加强对调查户记账的规范性、计算机录入的准确性检查。
3、通过发放住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提高记账户工作积极性和记账准确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细化量化不足。城乡一体化调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绩效目标未能全面覆盖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不足,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难以对相关工作成效作出有效衡量。
2、社会效益指标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存在部分调查户素质相对不高或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虽及时进行了报表填报,但会出现数据不够全面或填报失误的情况。
六、有关建议
1、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建议在立项之初,各职能部门根据具体工作内容、预算情况、实施条件以及工作特点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充分考虑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设立细化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进一步加强调查户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调查户填报水平和提高调查户对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其责任心和减少填报失误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