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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446439-0601-2023-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5-31 10: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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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统计工作人员劳动经费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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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 12号)及《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 3号)精神,全面提高我部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本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3]6号)要求,南昌市东湖区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劳动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现将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县乡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对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中工作机制不完善、乡镇统计工作不平衡、配备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等问题凸显,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为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强东湖区统计工作能力建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3 号),设立“统计工作人员劳动经费”项目,用于提高东湖区基层统计人员的相关待遇,从而激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劳动报酬:一是东湖区21个村村委会、89个居委会(社区)统计工作人员劳动报酬13.2万元;二是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工作人员劳动报酬49.08万元,其中服务业98家、固投44家、房地产27家、建筑业87家和贸易业153家。

    实施情况:我局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3号)要求,在2022年1月份发放社区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劳动报酬,2022年10月份发放社区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劳动报酬。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

    2022年年全年预算数为62.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2.28万元。

    当年实际收入为62.28万元实际支出为62.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东湖区基层统计人员的相关待遇,从而激发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不断加强东湖区统计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推进东湖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东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保障。

    2项目阶段性目标

    发放补贴人数不少于1000人,劳动报酬发放准确率100%,劳动报酬发放及时率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东湖区统计工作的可持续性和统计数据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从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的角度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绩效目标达成度及由此展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旨在增强我单位财政项目支出资金的有效利用度,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在资金使用及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及措施,进一步保证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合规、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是否规范、项目实施结果是否达到预期。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统计工作人员劳动经费”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 12号)及《东湖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东财绩[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此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项目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设置了相应的评价标准,具体如下(详见绩效部门评价表):

    1)项目决策:占权重22%,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等三个方面。

    2)项目过程:占权重18%,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等两个方面。

    3)项目产出:占权重34%,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等四个方面。

    4)项目效益:占权重26%,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满意度等三个方面。

    3、评价方法

    紧紧围绕该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绩效评价综合采用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现场核查法等进行评价,以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和效果做出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价。

    1)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的比较法。通过对项目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预期目标进行分析对比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分析哪些预期目标已经完成(包含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哪些没有完成,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现场核查法。现场评价小组与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实事求是核查其财务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等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核实。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我部门此次采用的绩效评价标准为计划标准,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预先制定了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标准。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1)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我单位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设置评价指标及标准:按照南昌市政府、市财政局关于绩效管理的相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设置此次评价指标及标准。

    (3)整理项目佐证材料:针对被评价项目,由项目资金使用业务科室收集整理项目立项依据文件、项目申报审批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支付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

    (4)对比分析完成绩效评价: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绩效评价原则,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对比分析,完成了绩效自自评表打分及其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本项目得分

    项目决策

    22%

    22

    20

    项目过程

    18%

    18

    18

    项目产出

    34%

    34

    30

    项目效益

    26%

    26

    26

    综合绩效

    100%

    100

    94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4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本项目符合我局统计职能要求,项目整体达到预计产出效果、社会效益明显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能够形成可持续的影响。但在项目目标管理和产出时效方面仍有待提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8分,实际得分8分。

    该项目是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而设立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该项目的设立和申报,均通过了我局党委会集体决策研究,报财政局批准,项目立项决策和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2、绩效目标8分,实际得分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单位职能,与单位年度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产出效果匹配,但在项目申报时存在个别指标预期绩效指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差异较大,如补贴人数110人,实际完成值为1051人,差异率为855.45%。

    (2)绩效目标明确性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且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3、资金投入6分,实际得分6分。

    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比较充分,按照计划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12分,实际得分12分。

    2022年全年预算数为62.28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62.2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该项目2022年实际支出为62.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报酬的发放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2组织实施6分,实际得分6分。

    我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的设立、申报、审批和实施,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审批,制度执行有效性较高。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6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9分,实际得分9分

    我局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对东湖区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不含公职人员)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工作人员(不含公职人员)1051人发放了劳动报酬62.28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9分。

    2、产出质量指标8分,实际得分8分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对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不含公职人员)给予每月不低于100元的劳动报酬,对业务质量好、职业素质高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工作人员(不含公职人员)给予每月不低于 100 元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发放标准准确,发放统计工作人员数量准确。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3、产出时效指标9分,实际得分5分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补贴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发放2021年7月至12月劳动报酬,2022年7月发放2022年1月至6月劳动报酬。

    在实际执行中,我局在2022年10月发放社区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劳动报酬。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指标8分,实际得分8分

    2022年全年预算数为62.28万元,当年实际收入为62.28万元实际支出为62.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未超全年项目成本预算。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8分,实际得分8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村委会、居委会(社区)(不含公职人员)及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工作人员(不含公职人员)相关待遇,并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绩效考评,以考评依据作为劳动报酬发放的依据,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从而提高我区统计数据质量。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2、可持续效益指标8分,实际得分8分

    县乡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区统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8分。

    3、满意度指标10分,实际得分10分

    2022年中未发生社区居民和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相关投诉或不满,对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质量较为认可,满意度较高。

    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1、立项依据充分,申报程序规范。该项目是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3号文件要求执行,立项依据充分,严格按照财政局对项目申报的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

    2、审批程序完整,资金使用规范。在劳动报酬的发放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发放标准,和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批和支付,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个别项目绩效指标与工作任务偏差过大。补贴人数110人,实际完成值为1051人,差异率为855.45%。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2022年新增项目,由于是第一年实施,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与业务部门沟通不够充分,使得绩效目标指标值与实际业务水平差异过大。

    2、下半年劳动报酬发放不够及时。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补贴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发放2021年7月至12月劳动报酬,2022年7月发放2022年1月至6月劳动报酬。在实际执行中,我局在2022年10月发放社区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劳动报酬,未按工作计划时间发放。主要原因是我局未及时与财政沟通,使得相应的预算资金指标未及时到账,造成发放不够及时。

    六、有关建议

    1、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与实际工作内容、计划一致,绩效目标应能有效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保证绩效目标与项目的高度契合。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应合理设置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值,增强项目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利于更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加强预算资金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在业务结束并达到支付条件后,应及时根据当年预算批复情况,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财政资金,避免资金支付不够及时。对确因客观因素暂无法支付时,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避免挫伤劳动报酬发放对象的工作积极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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