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u335002-0601-2022-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09:2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3、依法对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察。负责对全区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4、负责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负责发布全区的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各类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协调、参与生产性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一般生产性死亡事故批复结案,受区政府委托对有关事故批复结案,并按规定向上报告;
6、督促全区生产经营部门和有关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证和办证工作;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部门的查处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统计、上报和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4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0 人。实有人数小计 15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3 人,行政在职人数 6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7 人。退休人数小计 2 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476.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2.24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26.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24 万元;其他收入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476.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2.24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07.2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2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2.9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1 万元。项目支出 269.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9.97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62 万元,资本性支出 6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5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02.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5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9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72 万元;其他支出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74.1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0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6.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7.2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01 万元;资本性支出 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42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24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402.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5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9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72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07.2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2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2.9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1 万元。项目支出 219.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9.97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62 万元,资本性支出 6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2.9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7.64 万元,增长 518.57 %。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公用定额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1.9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9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项目情况说明
1.安全生产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立项依据:中共南昌市委文件 洪发[2018]7号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4月26日);
3)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支出219.615万,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等方面;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9.62万元(不会按预算金额全额拨款,据单位实际情况拨款);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细见附件。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2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 0.2 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