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968537-0601-2022-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14 14:4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预算公开表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定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实施办法和有关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参与全区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
(三)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参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和方案设计等技术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价审查工作;参与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投标、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健全会计约束机制。
(十三)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负责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系,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
编制人数小计 37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3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24 人。实有人数小计 38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29 人,行政在职人数 1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7 人。退休人数小计9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湖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750.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9.64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66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36 万元。其他资金收入8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750.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9.64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2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3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98.3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8 万元,资本性支出 3 万元。项目支出 14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1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6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2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5 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98.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1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1万元;资本性支出 5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50.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9.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11.3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6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20.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3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9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8 万元,资本性支出 3 万元。项目支出 1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94 万元;资本性支出4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2.0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12 万元,下降12.37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 辆。
(九)第三方业务委托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第三方业务委托费项目
1) 项目概述
第三方业务委托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第三方业务委托,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财政事务工作经费项目为延续项目,主要用于对上一年度完成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投资评审工作、财政监督工作以及公务消费监管运行工作、“金财工程”设备购置、网络运行维护工作。
2) 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经东湖区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设立此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属于区财政局部门履职所需,未与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3) 实施主体
主要是委托第三方进行业务工作。
4) 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根据往年工作安排以及对2022年工作计划预计情况安排项目任务,项目计划任务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高度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单位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把握。
5) 实施周期
周期为一年
6) 年度预算安排
年初预算安排金额为141.5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申报评审,对各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机制,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完成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大平台、东湖区财政局账户资金管理系统及金财工程平台,以及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南昌市东湖区指标管理系统、薪酬核对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和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综合业务系统的建设工作,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东湖区财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 2.3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