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601-2023-001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03 15:3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办理、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行政审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及应用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行政审批过程中现场勘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咨询、领办、帮办、代办服务。
(六)、引导和辅助服务对象线上事项办理。
(七)、完成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因单位机构改革,实际职能与三定职能有差异,正在申请变更。)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推动网上办。完善“网上办事”支撑平台,推动“一网通办”建设,确保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0%以上。
二是深化“受审分离”改革。严格落实一窗“收件、出件”,在线实时传递服务对象线上线下递交的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
三是探索极简政务服务。推动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采取“告知承诺”、“绿色通道”、“帮办代办”、“并联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秒批秒办”等极简政务服务。
四、持续拓展“赣政通”服务功能。通过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加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政务大协同。 持续扩大平台覆盖范围,推动更多参与政务活动的单位接入,实现区属单位全覆盖。梳理机关内部办事事项,依托数据共享整合办事材料、再造业务流程,推进更多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接入赣政通。持续推动东湖区特色应用建设,在“赣政通”中上线“赣政通”资源中心,东湖区内网门户等应用。
五、深化数据共享利用工作。更新东湖区政务信息资源开放责任清单,编制2023年供需对接清单。通过数据回流的方式实现水、电、气等数据的共享。完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强化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共有预算单位 1个,包括: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机关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67.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1.33万元,下降55.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67.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1.33万元,下降55.8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97.84万元;外交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50%;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11万元,较上年减少31.33万元,下降15.78%;具体情况是: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教育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一般公共服务97.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86%;卫生健康支出17.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56%;住房保障支出30.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97.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预算项目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办公室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单位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