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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2-15 10:4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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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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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是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指导工作。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菜田布局、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制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领域。

    (六)负责全区城郊林业工作,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植株造林工作。

    (七)负责农林水务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全区农林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拟定农林水务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认定和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负责农业水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含食用菌菌种)、种畜禽、蚕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开展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指导水保水资源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农村和农民水事纠纷。

    (十)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区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主管全区水利建筑市场,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组织、承担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并负责监督实施全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全区供水工作及城区水源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包含发放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管全区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向灌渠的排放。

    (十三)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农业水务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2019年,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牵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大力推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重点扶持“在线农庄”农业电商项目,通过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引领乡村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

    二是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农村“脏乱差”整治为重点,以“整洁有序、美丽生态、和谐宜居”为目标,加大对铁路沿线村庄的生态优化、卫生洁化、污水净化等工作,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水平,力争实现全区农村面貌“见成效。

    三是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继续抓好河湖长制,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开展微生物活水净化工程,对城区湖泊进行黑臭水体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是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成电排站维修工程及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对防汛排涝设施进行检修,排查隐患;加强扬子洲地区赣江沿线的环境整治,打造扬子洲沿岸风光景观带。

    五是抓好农业水务安全生产。抓好农产品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筑牢免疫屏障;加大日常的渔政执法巡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非法捕鱼的各项作业活动。开展辖区河道内的日常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保、水资源管理,建立长效的河道检查巡查、采砂船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台帐。

    六是抓好农业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加强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通过领办或参股等形式,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实体,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增长机制,基本消灭“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

    三、部门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农业发展指导站、水务建设指导站、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5.71万元,比上年增加9.66万元,增长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7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15.71万元, 比上年增加9.66万元,增长2.3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7.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7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9.5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6.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7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5.71万元,较上年增加9.66万元,增长2.38%。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4%;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农林水支出经费为390.18万元,较上年增加7.68万元,增加2.0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3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预算13万元;打印设备8万元;办公家具3万元;运行维护服务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248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6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万元,增长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三公总金额未发生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

    三、局(委、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60.27万元,较上年减少39.05万元,减少13.05%。

    其中:财政拨款260.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260.27万元,较上年减少39.05万元,减少13.0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248万元。

    (二)农业发展指导站

    1.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指导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5.8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万元,增加62.13%。

    其中:财政拨款65.8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65.89万元,较上年增加25.25万元,增加62.1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水务建设指导站

    1.基本情况

    水务建设指导站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3.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增加36.48%

    其中:财政拨款43.76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43.7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增加36.4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综合执法大队

    1.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4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增加34.56%

    其中:财政拨款45.79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4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1.76,增加34.5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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