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106671-0601-2022-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19-10-29 09:4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农业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指导工作。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菜田布局、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制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领域。
(六)负责全区城郊林业工作,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植株造林工作。
(七)负责农林水务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全区农林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拟定农林水务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认定和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负责农业水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含食用菌菌种)、种畜禽、蚕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开展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指导水保水资源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农村和农民水事纠纷。
(十)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区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主管全区水利建筑市场,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组织、承担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并负责监督实施全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全区供水工作及城区水源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包含发放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管全区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向灌渠的排放。
(十三)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四个,包括农业水务局本级和三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21 人,事业编制 21 人;年末实有人数 16 人,其中在职人员 16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722.75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0.88 万元,较2017年减少 21.52 万元,下降 2.89 %;本年收入合计611.68万元,较2017年减少 76 万元,下降 11.05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60.95 万元,占 91.71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50.73 万元,占 8.2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722.7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22.75 万元,较2017年增加 93.14 万元,增长 14.79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7年下降 40.88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719.45 万元,占 99.54 %;项目支出 3.3 万元,占 0.46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06.05 万元,决算数为 722.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8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72 万元,决算数为 14.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2.5 万元,决算数为 69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1.93 %。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83万元,决算数为 8.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19.45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76.73 万元,较2017年增加149.58 万元,增长66.00 %,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0.62万元,较2017年减少7.92万元,下降2.27 %,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2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7.46 万元,下降 98.87 %。
(四)资本性支出 5.2 万元,较2017年减少 31.56万元,下降 85.8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6 万元,决算数为 3.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46.6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45 万元,下降 32.0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79 万元,下降 100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所以因公出国(境)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 万元,决算数为 3.08 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34万元,增长 12.41 %。费用增加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
(四)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5.2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 22.43万元,下降 6.45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3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2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15 %。组织对2018年度“蔬菜、粮食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建造”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2.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共组织对“蔬菜、粮食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建造”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蔬菜、粮食种植、家禽、水产养殖”、“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建造”等2项目专门成立绩效考核小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建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投入指标
1.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无此项
2. 预算资金执行率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5月底,该项目4.8万元区级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完成投资4.8万元。
(二)项目过程指标
1.业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可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质量的可控性分析)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需求,按照《南昌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业务管理。
2.财务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分析(可从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分析)
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未拆分及挪用。
(三)项目产出指标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完成了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130米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94米建造。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三联村六组宋家沟渠波纹管建造、七组帅村U型槽建造项目质量合格。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项目已于2018年5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了区级验收,2018年7月底前完成结算审计。
4. 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四)项目效果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改善灌溉面积300亩.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此项目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无此项目
4. 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逐个分析
工程完工后良性运行
(五)项目效果指标
发放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100份,达到95%满意答卷。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