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831-1444-1515-9926-91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21:5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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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全区“三农”、粮食、水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培育和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负责农业、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拟订农业、水利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粮食)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四)承担区河长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协助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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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夯实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统筹城乡和清洁村庄建设,促进农业水利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高品质生活,推动农村超美丽建设。
1.突出抓好农村环境整治。按照“美丽南昌·幸福家园”行动总体部署,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三清两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为统领,集中力量在扬子洲地区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村庄清洁“夏季攻势”,推动村容村貌短时间内实现明显改观。全力打造3-5个农村水环境治理样板点以及1-2条农村道路亮化美化风景线。
2.扎实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在高质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自查自纠及上级核查验收迎检工作的同时,对尚未完成改革的难点村、重点村加强指导、加大督导,逐镇(处)逐村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力争年底前村级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3.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继续巩固畜禽禁养成果,重点对铁路沿经村庄生态优化、卫生洁化、污水净化等加大整治力度。
4.大力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牵引,以规范提升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水平为路径,着力探索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继续实施“一村一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做优各级示范社,辐射带动一般社,清理淘汰“空壳社”,重点扶持“在线农庄”农业电商项目,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5.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期对蔬菜、淡水产品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持续深入推进以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鄱阳湖流域建设、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及黑臭水体“长制久清”等工作为重点的河湖整治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7.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湖划界工作。
8.强化防汛应急应对。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抓好责任、队伍、物资、“四通”落实,落实强降雨防范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城区内涝积水排除、扬子洲圩堤防洪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9.严厉打击涉农涉水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病防控、非法采(运)砂、非法捕捞遏制、河道岸线保护等各项涉农涉水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业水利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0.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加大本地土专家和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创业者培训。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水务建设与技术指导站、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农业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7人。
第二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5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37.23万元,增长57.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62万元;其他收入201.3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5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37.32万元,增长57.0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8.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0.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9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7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3.91万元,其他支出19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73%;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7%;资本性支出1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7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东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1.62万元,较上年增加35.91万元,增长8.6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6%;住房保障支出13.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6%;项目支出1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9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87.16万元,较上年减少3.02万元,下降0.8%。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9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5个,涉及资金121.3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拨增加公务用车。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局本级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28.81万元,较上年增加68.54万元,增加26.33%。
其中:财政拨款247.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28.81万元,较上年增加68.54万元,增加26.3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二)水务建设与技术指导站
1.基本情况
水务建设与技术指导站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94.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11万元,增长116.8%。
其中:财政拨款63.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94.87万元,较上年增加51.11万元,增长116.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三)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
1.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与技术指导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16.76万元,较上年增加50.87万元,增长77.2%。
其中:财政拨款75.4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16.76万元,较上年增加50.87万元,增长77.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四)农业水务综合执法大队
1.基本情况
农业水务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12.5万元,较上年增加66.71万元,增长145.69%。
其中:财政拨款64.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12.5万元,较上年增加66.71万元,增长145.6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万元。
第三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