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875512-0601-2024-000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19 15: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2024年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公安分局隶属于南昌市公安局,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东湖区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1、维护东湖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
2、预防、防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消防、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5、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7、指导治安保卫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承办南昌市公安局和东湖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湖公安分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东湖公安分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公安分局。
编制人数660人,其中:行政编制660人。实有人数793人,其中:在职人数560人,包括行政人员56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2人。
第二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东湖公安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9895.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8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18.06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989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8.0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86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46.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2.43万元, 资本性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3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7.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5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3.3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8.8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57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41.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8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88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18.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50.5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5.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4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86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0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4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2.43万元,资本性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2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7.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东湖公安分局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东湖公安分局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93.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533.26万元,下降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响应号召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11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9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市级社会治理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优化综合布局,解决户籍窗口与接处警、纠纷调解共用大厅问题,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优化窗口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23-东财预追字第587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4)实施方案:优化综合布局,解决户籍窗口与接处警、纠纷调解共用大厅问题,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优化窗口服务水平。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2.死亡抚恤金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单位退休民警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
2)立项依据:24-东财预追字第202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4)实施方案:完成单位退休民警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3.32万元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东湖公安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 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20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112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