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v617593-0401-2024-000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02-18 14:5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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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切实筑牢生物安全屏障,东湖区卫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完善生物安全体制机制建设,筑牢生物安全人民防线,提高生物安全应急处理能力,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健全生物安全组织机制
东湖区卫健委牵头成立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切实形成生物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二)制定协调机制工作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省、市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中各组成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订会议制度、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制度、多部门联动制度、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有力保障生物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一)丰富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精神,借助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微博、横幅、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建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国家安全共同体,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深入一线覆盖宣传盲区
充分把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契机,组织人员深入扬子洲镇基层村落,发放宣传资料 2000 余份,张贴宣传海报 150 余份,累计派出宣传人员 30 余人次。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血吸虫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有了进一步认识,整体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做好风险防控,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一)全过程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是落实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制度。2023 年,为辖区内具备实验室备案资质的 30 家医疗机构和 1 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备案,共有 33 家一级实验室和 6 家二级实验室登记备案。为 60 位实验室从业技术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和健康档案,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落实岗位准入制度,杜绝未经培训上岗的情况。
二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宣讲培训。制定人员培训与管理制度,面向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代表和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讲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提高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督查工作。联合区疾控中心和卫健监督执法局的专家对全区医疗机构实验室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每年进行两次现场生物安全排查。现场指正实验室分区不明、生物标识不明、实验室人员未接受远程培训等问题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进一步保证全区生物实验室安全。
(二)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大力开展医药产品行业整治。2023 年,责令整改并停业整顿未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药店 19 家次,查办药品案件 10 起、器械案件 2 起,完成药品抽检 40 批次、化妆品问题转办 3 起,出动执法人员 46 人次。
二是严格要求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对未达到执业药师打卡要求的药店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提醒和有力督促,借助执业药师打卡 app,进一步提高打卡率。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对市局转办涉嫌挂证的 24 家药店进行核查,并逐一提醒和约谈。
三是全力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可溯。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疫苗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全力筑牢疫苗安全防线,做到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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