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663463-0401-2024-00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24 14:5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分享到:
6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正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截至2024年5月,江西今年已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近500件。
赔偿不是目的,实现生态修复才是最终落脚点。下一步,江西将推动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内容,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跟踪督导,并深入推进受损环境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修复效果评估。
另外,江西正在加快全省生态环境立法节奏,争取年内出台《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并推动《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
截至目前,江西共发布生态环境地方标准39项,近4年来发布的标准数量较之前翻了三番。其中,《离子型稀土矿山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的出台实现了全省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类标准零的突破;《生态环境大数据接入规范》等3项生态环境信息类标准,进一步深化了大数据应用,创新了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来源 | 大江网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