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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5317-7423-5106-7621-24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12 14: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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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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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程小浪                                    职   务: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办公电话:0791-88616883                             传真号码:0791-8861688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叠山路136号6楼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区城市管理事业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费测算、分配、审计和政策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扬子洲镇、各街道(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六)负责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门前三包”、公厕管理及各种环卫设施维护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评。

    (七)负责管理、监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审批工作,环卫设施迁移的行政审批;负责门店招牌设置的备案指导工作。

    (九)负责各类创建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

    (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三)参与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战、妇联工作,负责文秘、档案、 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综治、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应急、议案、提案、老干、人武工作。

    叠山路136号6楼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字〔2019〕25号)

    2

    综合协调股

    负责统筹协调本行业系统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城市管理各项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统筹调度局属部门和单位考核工作。

    3

    人事财审股

    负责人事、财务、审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审计局属各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牵头负责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 

    4

    法制综合股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投诉,具体承办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局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局系统权责清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政策法规调研工作和重大行动协助领导指挥调度。 

    5

    规划设施股

    负责全区环卫设施设备规划、计划;负责环卫作业经费的测算、核定;负责全区垃圾站、公厕、果壳箱等各类环卫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采购。负责垃圾分类、厕所革命、餐厨垃圾等专项工作。 

    6

    督查考核股

    负责制定局日常运行管理检查、督察、考核办法;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受理行风投诉和举报的查处,负责人员在岗履职和队伍风纪的督查。负责对系统队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调查处理。

    7

    党宣股

    负责党建、组织、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支部日常工作。

    8

    市容环卫股

    负责市容环卫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各类整治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文明城等涉及市容环卫的工作。

     9  应急安全股 负责制定全局应急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负责制定全局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与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组织开展全局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指导监督城市管理安全运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本行业系统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监督房屋装修、城镇燃气、市容市貌、市政园林、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10  市政园林管理股 负责协调做好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年度改造方案,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的摸底汇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对外宣传联络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做好全区园林绿化工作,完成年度绿化彩化、绿道建设、口袋公园、城市公园、席地而坐、菊展、节日环境布置、日常管理等工作任务,做好全区园林绿化工作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对外宣传联络等工作。

    负责协调做好全区空中管线整治工作,做好空中管线案卷整改、案卷销号、数据收集、台账整理、会议召开、现场视察、宣传报道及阶段性总结等工作。

    负责协调做好全区井盖整治工作,做好井盖案卷整改、案卷销号、数据收集、台账整理、会议召开、现场视察、宣传报道及阶段性总结等工作。

    负责协调做好全区停车场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改造方案,明确年度停车泊位建设数量及目标,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考核、对外宣传联络和日常管理工作。

     11  后勤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采购、食堂管理和其它后勤保障工作;局综合性会议、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局系统机关后勤事务。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困难职工帮扶、工会职工合法权益维护。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政府采购、招投标立项等工作,局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卖场日常监管审核工作。对口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发改委。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节能办。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对口区卫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综合协调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2  经济办 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对接市级、区级招商大会,对接区商务局完成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盯紧招商项目,及时完成洽谈、签约、备案、入库等工作。

    负责局协税护税工作。对接区财政局完成目标任务。与协税护税部门对接沟通,及时完成税收任务。

    负责局公有经营性房产管理、租赁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房产租赁挂网、登报、申报、签约、备案等工作。

    负责对接区经济运行监测专班,按月统计企业劳动工资运行情况,及时关注企业运营状况。每月统计企业劳动工资数据,上门对接企业,了解企业运营状况,用工情况。

     13  燃气办 负责本区域内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履行液化气储备站、瓶装液化气服务点、天然气加气站的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查处辖区内单位、个人及社会组织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级行使的职责除外)。

    制定辖区内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参与本区域内燃气事故的调查。

    负责开展辖区内燃气用气安全宣传、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受理本辖区燃气服务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14  纪检监察室 负责协助局党组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执行本级党组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决策部署情况。

    负责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有关股(室)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工作。受理对本局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的收集、移交工作。

     15  水务股  负责全区水务工作涉及我局相关职能的统筹谋划,认真落实各项涉水工作指示要求,加强上级业务部门、相关区属单位、属地单位涉水工作协调对接。常态做好全区污水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加强相关文件往来管理,规范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数据报送和台账整理。

    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实施,协调相关股室开展全区涉水工作督查考核,规范督查考核办法;对接协调全市涉水工作考核相关事宜,做好各项资料、台账准备。协调相关涉水改造项目,谋划、申报、代建、实施、资金保障、工程监管、重大重点项目调度,以及工程进度、数据信息收集、核实、报送等工作。协助做好区水治办日常运转保障和对接协调等相关工作。协调做好局涉水工作各类信息、数据、表格报送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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