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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8812-4964-1355-0203-07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11 14:4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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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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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黄超

    职 务: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企业、个体注册审批咨询电话:

    0791-87838953

    消费者投诉举报

    电话:

    0791-86838319

    涉企行政执法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

    0791-86838319

    办公电话:

    0791-8783870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拟订区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涉及区级市场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区消费者协会日常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有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全区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人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重大会议、档案管理、信访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统计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负责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成果应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关于印发《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字〔2019〕33号)

    2

    政策法规股

    研究拟定本局法制工作计划,组织全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或参与地方行政规章、办法的论证和核审,提出修改意见。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具体办法。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3

    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管理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依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并完善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和价格社会监督机制。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4

    市场规范管理股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商品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工作。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管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5   行政审批股  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许可事项的初审;对联合审批服务事项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各类许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对已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告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其他应承担的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龙沙路55号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窗口

    6

    信用监督管理股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涉及东湖区的相应工作。承担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涉及东湖区相关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指导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7

    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管工作。按权限监管相关媒介的广告发布工作。指导辖区内广告行业发展的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拟订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认定后保护工作。指导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处、调解工作。拟定严格保护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申报、运用和监管保护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知识产权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政府专利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8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诉举报股)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有关服务领城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咨沟、投诉、举报和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负责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重大、突发、紧急消费事件的应急处置。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承担12345 (市长热线)各类投诉举报的分派转派。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9

    质量认证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0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办、管理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等综合协调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1

    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

    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潮体系。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2

    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股

    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3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拟订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负责流通环节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流通环节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权范围内药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负责事权范围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4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拟订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负责流通环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6

    标准计量股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国家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全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协助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17

    人事股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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