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841-4356-5787-6690-704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1 13:1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要负责人: |
陈 虎 |
职 务: |
东湖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办公电话: |
0791-87838624 |
传真号码: |
0791-87838624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办公地址: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
东湖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制。
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综合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各部门应急演练。
(四)牵头建立我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衔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镇、街道、管理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转变职能。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本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工作职责:
内设2个事业单位:
1、应急救援救助中心(副科级)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股级)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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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法定依据 |
1 |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 负责党建、组织、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后勤服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密、信访、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等工作。 | 三经路699号 |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市东湖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2 | 应急指挥中心 |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指导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应急装备管理工作。 | ||
3 |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镇、街道、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综合考核。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账、督办治理及销账等工作。 | ||
4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 ||
5 | 火灾防治管理股 | 对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实施监督,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 ||
6 | 防汛抗旱股 |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 ||
7 | 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股 |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 ||
8 |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 |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 ||
9 | 宣传教育培训信息股 | 承担重要文稿、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