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8966-2270-1807-4615-496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15:0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要负责人: |
施嘉雯 |
职 务: |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 |
办公电话: |
0791-87838852 |
传真号码: |
0791-87838857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办公地址: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全区“三农”、粮食、水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培育和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 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六) 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 负责农业、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拟订农业、水利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 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 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粮食)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 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三)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四) 承担区河长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协助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
(十五)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法定依据 |
1 |
办公室 |
承办文秘、信息、安全、机要、保密、宣传、档案、综合性会议等工作;承担局印章管理,归口局属单位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职称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综治、统战、纪检、工青妇、信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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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北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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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办公室、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东湖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字〔2019〕26号) |
2 |
农业产业及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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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落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双带”工作和“一村一品”工程工作;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农业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区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起草全区农业农村和粮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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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技术指导股 |
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种植业经济作物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动植物检验检疫、动物防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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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利建管股 |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中有关水利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水利各专项规划的审查、审批和报批手续,协调有关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处理与水利规划有关的事宜。承办局水利学会日常工作;承办局涉外事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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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规股 |
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运)砂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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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河湖长制工作股 |
负责协助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办区河长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区级河湖长开展督导、检查,对下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协助区河长办公室督促区级责任单位履行河湖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督促指导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协助组织指导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工作;协调区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水利口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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