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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时间: 2024-05-3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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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概述、组织架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文化艺术、旅游事业、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旅游事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本地区旅行社资质申报及初审;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星级饭店等初审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实施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

    (6)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准入管理。

    (7)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印刷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的管理;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申请设立书报刊零售、打字复印企业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制定“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8)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古籍保护的普查及保护工作。

    (9)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稽查,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0)对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则制度和年度计划;管理、协调局内、外行政事务;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提案议案、档案、信访、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对外文化宣传、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推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体制改革;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协调辖区文化产业建设发展。

    (二)社会群众文化科

    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学艺术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等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古籍保护的普查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指导社会文化团体开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教育和年度执行计划。

    (三)旅游管理科

    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调研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红色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承担旅游市场的营销和推广;指导旅游商品和旅游文艺的开发和创作工作;负责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星级饭店的初审工作、国内旅行社设立评定;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四)新闻出版(版权)科(“扫黄打非”办公室)

    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农家书屋的建设和指导工作;负责本区范围内的印刷业、书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文化市场科)

    负责全区范围内文化经营场所的设立、变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申请设立书报刊零售、打字复印企业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设立营业性表演、演出团体和举办营业性演出事项的初审;负责对音像制品和娱乐场所的经营许可;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核报批。

    2.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39人,较上年度无变化,年末实有人数27人,较上年度无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830.15万元,较上年增长16.17%。负债总额122.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7%。净资产708.13万元,较上年增长23.82%。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始终保持“赶考”的心态、“奔跑”的姿态、“耕耘”的状态,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成就“高”“大”“上”的文化旅游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以节庆假期为契机,各色文旅活动纵贯全年、精彩不断。春节,围绕兔年新春主题,推出了“南昌味道南昌年  传统年俗贺新春”、首届“大展宏兔  花漾东湖”迎春花市等主题文旅活动11场次;开展全民阅读系列主题活动,非遗展示展演展览活动,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17场次;开展线上新春年俗文化推广6期,累计惠及群众近8万人次。劳动节,围绕“潮在东湖——东湖意库时尚季”主题,打造了时尚潮玩市集区、“五一”促销嗨购区、春意盎然欢乐区三大区域,推出了钢琴演奏会、潮音派对、摄影展等十大活动。暑期,围绕“缤纷夏季 热辣来袭”暑期兴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主题,分别在东湖意库、樟树林文化生活公园、八一公园开展了持续整个暑期的文艺嘉年华活动,聚焦乡村旅游、文创艺术、购物消费、休闲餐饮等4大核心业态,用更年轻、更时尚、更有趣的活动场景、消费场景和体验场景点燃东湖缤纷夏季,丰富毕业至开学季文旅消费产品供给,引领东湖区文旅消费热潮。中秋、国庆节,围绕“遇见东湖 相约金秋”主题,联合市文广新旅局及江西卫视、大江网、交投商业集团等企业,推出南昌星驰音乐节,国庆连续3天吸引近6万人次参加(其中外省人数过半)。

    (2)以文旅惠民为宗旨,各项文旅工作径情直遂、卓有成效。文艺作品惟精惟美。参加省第七届少儿戏曲小梅花大赛,获个人组3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原创广场舞《欢乐的红马甲》《一湖清水》参加“美好生活 舞动洪城”南昌市第七届广场舞集中展演分获二、三等奖。创排歌舞《莲韵东湖》、相声《看变化 说变化》、快板《信访举办宣传歌》、群口朗诵《争做勤廉东湖区人》参加东湖区“勤廉文化进社区”演出。小品《谈婚论“价”》获 2023 年度江西文化艺术基金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立项资助。非遗传承出新出彩。设立东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并在辖区学校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助力“双减”。南昌清音传承人熊莹莹、吕彦卿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曲艺评论人才培训班。南昌泥塑传承人罗清华参加“丰碑永恒,星火相传”——江西红色主题雕塑创作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南昌清音”下基层巡演14场,其作品《巧渡》《笑暖情留扬子洲》《小小讲解员》及其它省、市级非遗项目多次参加各级各类展演或“非遗购物节”活动。评选推荐《南昌清音》《赣发绣》等17个项目30位传承人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文物保护可圈可点。将龙光寺遗址残存石狮标本移交市博物馆保存,将胜利路38号周边古城墙遗址残存砖墙标本移交市博物馆保存,协调江西师大成功挂牌“中央南昌飞机制造厂旧址”并接入市文物保护监测平台;推进胜利路38号清代民宅文物修缮工程;配合开展省、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公布工作。全域旅游日新日进东湖区荣获2023中国市辖区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南昌市滕王阁景区被评为2023年江西省“风景独好”旅游名景区。樟树林文化生活公园,以艺术节、摊玩市集为亮点,推出黑铁展演中心、帕拉芳剧场等艺术表演空间,成为夜间文旅消费的独特卖点。“百花洲夜间文旅街区”的新晋地标“沁庐·旅生活广场”,因强烈的业态磁性,多家酒吧潮流聚集而成为年轻人“夜生活”目的地。茶油蒜蓉辣酱、《小红军系列·红色旅游纪念文创》在“物华天宝·赣鄱有礼”首届江西手礼评选中获铜奖。组织辖区文旅企业参与“畅游百县·共享百城·惠聚百企”2023江西“百县百日、百城百夜、百企百创”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以线上直播带货累计销售额超506万元(全市第一)的好成绩获“汇南昌 惠英雄”--2023南昌文旅消费季“消费三强县(区)”称号及“三百”文旅消费季“优秀组织单位”。积极参与我市“你畅游 我买单”景区春节促消费、2023年乡村旅游风情节、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吸引大批游客参与,推动了旅游业发展。文旅产业善谋善为。豫章1号文化科技园获评“江西省2022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推荐“文企贷”“文旅贷”“金融产品”等惠企政策,做好产融对接及政策宣讲。牵头组织召开东湖区文娱行业服务座谈会。做好企业升规入统工作,截至10月,全区规上文化企业44家。其它工作高质高效。加强对文旅市场日常监管,开展对文旅企业燃气、电梯、动火作业、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4处,确保全区文旅市场安全稳定、繁荣有序。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守护网络版权“净土”。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和谐、文明社区建设。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普法、统战、双拥、精神文明建设等其他各项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1118.052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155.5万元,调整后的预算2273.55万年,全年执行数2077.62万元。预算执行率91.3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6分)

    图书购置大于6000册,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大于200次,开展各类免费次数大于50次,订购报刊种类大于300种,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大于2100册,完成不可移动就让我安全巡查处数大于130处,媒体报道数量大于20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完赛事,文艺作品创作,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全民阅读活动等。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6分。

    (2)质量指标(9分)

    开展各类活动、培训合格率100%,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满足读者阅读需求,提升社区文化氛围,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等。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8分。  

    (3)时效指标(3分)

    通过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确保区文广新旅局各项工作推进,完成既定的目标。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4)成本指标(2分)

    成本控制率小于等于100%,实际完成91%,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15分)

    1.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提升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25分)

    1. 构建全民阅读社会

    2. 文化活动持续影响

    3. 保障文化馆、图书馆两馆运行

    依据评分标准,得20分

    (三)社会满意度(10分)

    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按照要求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95%以上。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围绕绩效工作任务目标,精心筹划,合理安排,统筹调度,狠抓落实,促进了绩效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支付进度缓慢。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应以政府收支改革为契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能合理分工,不断规范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引入数理统计方法, 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以及进一步增强工作计划性,完善业务工作流程。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指标。通过自评,我局在业务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在工作管理的情况较好,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质量控制比较有效。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监控也比较到位;自评总得分为91分,评价结论为“优”。

    2.评价结果公开情况

    各部门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正文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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