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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司法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 时间: 2024-05-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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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2023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是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公证(以下简称东湖公证处)处用于保障公证业务事务工作所需支出的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公证业务事务工作所需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业务支出,主要有东湖公证处办公用房物业费、房租、水电费等;日常办公用品、耗材、打印、邮电费用等;交市公证协会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费、公证赔偿后备金、协会会费;业务培训费用;归侨侨眷服务站创建费用;信息技术服务费、软件运维费等。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43.8万元,全年实际支出54.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目标。

    2.阶段性目标

    开展公证业务工作,扩大公证业务范围,为群众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行为。同时,总结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体系,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是公证业务事务工作情况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

    (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

    (2.5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得2.5分。

    立项程序规范性(2.5分)

    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设立,得2.5分

    绩效目标

    (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2.5分)

    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得2.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2.5分)

    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可衡量,得2.5分。

    资金投入

    (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2.5分)

    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得2.5分。

    资金分配合理性(2.5分)

    资金分配额度合理,得2.5分。

    过程

    (15分)

    资金管理

    (9分)

    资金到位率(3分)

    达100%,得3分,否则不得分。

    预算执行率(3分)

    按执行率乘以分值权重得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得3分。

    组织实施(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3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得3分。

    产出

    (40分)

    产出数量

    (10分)

    办件数(5分)

    应办尽办,得5分。

    举办公证业务培训次数(5分)

    达4次,得5分。

    产出质量

    (10分)

    公证办件合格率

    达95%,得10分。

    产出时效

    (10分)

    定期组织学习文件法规

    每半年一次,得10分。

    产出成本

    (10分)

    成本控制率

    小于等于100%,得10分。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

    (15分)

    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达100%,得15分。

    满意度(15分)

    办证人员满意度

    达95%,得15分

    3.评价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台账等方式对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评价标准

    依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预算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4〕31号)等文件为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政办及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

    2.组织实施。先由项目单位自查,组织工作人员核查工作台账,重点核查有无经费挪用、乱用、虚报情况;接着领导小组听取项目单位汇报。

    3.形成报告。根据自查情况、汇报情况,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后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工作台账等方式对2023年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查看财务收支账目、定期对公证业务事务工作进行检查,总体而言,经费资金执行情况不到位,项目管理规范,落实了相关工作要求,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方面,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与公证处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公证处履职所需,并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绩效目标方面,绩效目标与公证业务事务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目标设定清晰。资金投入方面,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的适应性还有所不足,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资金分配合理性不足。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管理方面,公证业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到位,资金使用合规。组织实施方面,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在制度执行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上,全年公证办件数以及公证业务培训次数达成目标值。产出质量上,公证办件合格率达到95%。产出时效上,每半年组织一次文件法规学习。产出成本上,支出均控制在成本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为归侨侨眷、房地产企业提供便利、有效的公证服务,为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达成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创办了江西省首家公证归侨侨眷服务站,切实为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侨商侨企提供了便利,有效地打通了服务侨界群众企业的空间障碍;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参与东湖区法院“春雨行动”强制清房,对法院强制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司法拍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既维护司法权威,效果显著,又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执行率不到位,原因一是当年公证业务量下降导致所需支出减少,二是年底还有部分费用没有结算支付。

    六、有关建议

    探索开展不动产服务网点延伸服务,拓展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全业务,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决策

    (15分)

    项目立项(5分)

    立项依据充分性(2.5分)

    2.5

    立项程序规范性(2.5分)

    2.5

    绩效目标(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5分)

    2.5

    绩效指标明确性(2.5分)

    2.5

    资金投入(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2.5分)

    0

    资金分配合理性(2.5分)

    0

    过程

    (15分)

    资金管理(9分)

    资金到位率(3分)

    0

    预算执行率(3分)

    1

    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3

    组织实施(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3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3

    产出

    (40分)

    产出数量(10分)

    办件数(5分)

    5

    举办公证业务培训次数(5分)

    5

    产出质量(10分)

    公证办件合格率

    10

    产出时效(10分)

    定期组织学习文件法规

    10

    产出成本(10分)

    成本控制率

    10

    效益

    (30分)

    社会效益(15分)

    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15

    满意度(15分)

    办证人员满意度

    15

    总分(100分)

    90

    评价等次

    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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