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按照生源类别依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2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东湖区培智学校报名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东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该适龄儿童进行能力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方式建议。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东湖区教体局书面申请并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上一年度因故未入学的,应向东湖区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
东湖区办理小学入学需提交的户口簿、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非南昌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交居住证、在街办(社区)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以备入学系统审验,居住证办理时间需半年以上(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由东湖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安排。港澳台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南昌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入学须提供:居住证或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租赁居住的需提供在街办、社区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其中,居住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限按当年入学政策要求。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在2022年元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仍然执行以往政策,即从上次作为入学依据使用至本次使用,相隔时间不能少于3年。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东湖区转学工作拟定于8月中旬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将在东湖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