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报
各县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科: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要求,2021年11月17日,南昌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全市2017年以来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案卷质量评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昌市司法局于2021年10月18日制定印发了2021年《南昌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方案》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为做好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市局分别从各县司法局抽调2名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组成10个评查组,对各单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交叉评查。
(1) 总体情况
在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的2017年以来的9350件法律援助案件中,市局抽查了582件案件,经评查组评查后,评出优秀案件512 件,占被评查案件总数的87.97%;合格案件59件,占被评查案件比为10.14%;不合格案件11件,占被评查案件比为1.89%。
(2) 不同类型的案件情况
1.共抽查21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总数的36.08%。其中,优秀案件170件,占民事案件的80.95%,合格案件31件,占民事案件的14.76%,不合格案件9件,占民事案件的4.29%,。
2.共抽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6件,占总数的61.17%。其中,优秀案件329件,占比92.42%,合格案件25件,占比7.02%,不合格案件2件,占比0.56%。
3.共抽查非诉法律援助案件16件,占总数的2.75%。其中,优秀案件13件,占比为81.25%,合格案件3件,占比为18.75%,无不合格案件。
(三)各县区具体评查情况
1.总体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占比较高的是:南昌县、进贤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湾里区。
2.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优秀案件占比较高的是:南昌县、进贤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
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优秀案件占比较高的是: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湾里区。
4.非诉法律援助案件因评查案件总数偏少,有的县区也没有抽查,因此不作评判。
因本次评查是我市首次采取细化评查标准,按照百分制打分后根据得分评定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查方式,且评查中可能存在各评查组认识不够统一、评判尺度宽严不一致等情形,以上数据仅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南昌县 |
进贤县 |
安义县 |
东湖区 |
西湖区 |
青山湖区 |
青云谱区 |
新建区 |
红谷滩区 |
湾里管理局 |
1 |
优秀 |
107 |
99 |
40 |
45 |
50 |
51 |
42 |
59 |
15 |
9 |
2 |
合格 |
3 |
0 |
17 |
0 |
0 |
0 |
0 |
39 |
0 |
0 |
3 |
不合格 |
0 |
1 |
1 |
1 |
1 |
0 |
0 |
6 |
0 |
1 |
4 |
全市优秀案卷占比:87.97% |
||||||||||
5 |
全市合格案卷占比:10.14% |
||||||||||
6 |
全市不合格案卷占比:1.89%, |
(四)历年案卷监管情况
在10月份市局下发的方案中,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组织人员力量对所属法律援助机构2017年以来的法律援助案件特别是依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100%自查。同时,市局对各县区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根据此次各单位报送的案卷评查材料来看,历年来案卷监管比较好的单位有南昌县、东湖区和西湖区;比较好的单位有湾里区。以上四个单位历年来都能按时完成市局交办的案件任务,同时,案件受理数和结案数相符,案卷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环节规范有序,基本能做到了一案一结、一卷一号。另外,市局还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部分案件的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除少部分未接通电话或电话号码已停机的,所有拨通电话的群众对承办人的服务均表示满意,希望大家今后继续保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查工作重视不够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区未严格按照《南昌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方案》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精神组织案件评查工作,未认真开展摸底排查,甚至有的有县区未开展摸底排查。例如:市局在对各县区提交的法律援助案卷编号中抽查案卷,在抽查结果出来后,有个别单位出现找不到案卷的情况。二是大部份评查组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评查,评查中碍于情面,尺度把握不严,未能较真碰硬,评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流于形式,导致大部分案卷评分高于实际案卷质量。例如:在评查结果出来后,有的县区优秀率100%,评查分数都在95分以上,和市局对各单位案卷抽查结果相差较大。三是个别评查组报送材料不及时,不符合要求,未能严格按规定的比例进行自查和向市局提交抽查案卷。例如:有的单位只报了部分刑事案卷,民事一件也没报,个别单位到抽查的最后一天都报不上材料。在案卷收集归档工作上相关不规范,未能按期整理案卷归档工作,出现应归未归、漏归少归现象。
(二)案件质量监管不严
1.案件受理方面:一是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接收材料凭证、审批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送达回证、指派通知书等文书上的时间顺序不对。二是指派通知书未归档下联,缺被告人身份信息。部分案卷缺失指派通知书,经办人、受援人未签字,日期未填。三是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民事法律援助公函的存根联部分未填写或未留存根。四是少数案卷无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委托协议只有受援人一方签字,另一方未签字或盖章。五是部分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缺少签收材料凭证以及送达回证。
2.案件办理方面:一是笔录内容过于简单,少数案卷无会见笔录或会见笔录未签字,无庭审笔录或庭审笔录不完整。二是案卷存在缺少初步质证意见,少数案卷缺出庭通知书。三是会见笔录、谈话笔录中多数未体现是否询问当事人(受援人)是否接受承办人员代理,未体现告知诉讼风险或权利义务告知情况。
3.案卷归档方面:一是部分卷宗封面填写有误或填写不全,卷内材料装订顺序混乱。二是部分卷宗无受援人回访记录、无归档日期。个别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有效证据;三是有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中无承办律师姓名,个别卷宗存在空白文书装卷的情况。
(三)案件结案归档率低
部分单位结案归档频率偏低,甚至出现一年只收一次案卷的情况,导致律师办结案件后长期无法领取办案费用,影响了律师的办案积极性。而且,有部分律师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办了案件,不要费用就可以不交案卷。而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管意识不强,对出现律师超时限不结案的情况未及时催促,影响案件结案率。
三、整改要求
此次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检查中,共性问题比较突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即时整改,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学习,提高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强化担当意识,真正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案件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二)分析原因,明确方向。各单位务必对这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逐项研究措施。既要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细致地整改,也要对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切实将整改落实到位。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抽查案卷整改情况,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统一管理,规范操作。一是根据法律援助“四统一”的要求,应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对案件承办过程进行监管,对结案案卷进行归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司法所仅有初审权,初审合格后需及时上报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受理。二是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费用发放等手续、格式和内容应统一按市局标准执行,同时要在江西省法律援助智能云管理平台登录案件信息,案件办结的要及时填报结案情况、上传案卷材料等。三是提高案件结案率。各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对已结案件进行收卷、归档,每年收卷次数不少于3次,并及时按标准发放办案费用。同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提高监管意识,及时督促律师提交法律援助案卷,尽可能提高案件结案率,市局将把案件结案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南昌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