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评查结果公示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5月11日至31日,南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现将评查结果公未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案卷评查工作,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舒奕斌为组长,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县区司法局骨干力量和部分办案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组成10个评查小组分别前往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实地交叉检查。
在各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评查小组对2022年已办结案件按50%的比例共抽取了1500卷,从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归档,律师办案规范、业务水平、办案质量、执业纪律等环节,对照《江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逐项评分。除了实地查看资料、记录、抽查案卷外,各评查组还回访当事人、开展座谈交流,并对评查综合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增进了相互间的学习交流,达到了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的良好效果。
(一)总体情况
本次评查共评定优秀案卷(90分及以上的)1398 件,占比93.2%;合格案卷(70-89分)109件,占比6.6%;不合格案卷(低于70 分)3件,占比0.2%。
从案件评查的结果看,今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去年相比有所提升,律师较为尽职尽责,案卷材料规范完整。各组电话回访受援人情况,除少部分未接通电话,其他受访人对承办人员的服务均表示满意,未发现私自收费、迟延办理等现象。
(二)不同类型的案件情况
1.共抽查266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占总数的17.73%。其中,优秀案件242件,占比90.98%;合格案件23件,占比8.64%;不合格案件1件,占比0.37%。
2.共抽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34件,占总数的82.26%。其中,优秀案件1156件,占比93.68%;合格案件76件,占比6.15%;不合格案件2件,占比0.16%。
(三)各县区具体评查情况
从全市案卷质量情况来看:市本级、南昌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新建区、红谷滩区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占比较高。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评查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件) |
市本级 |
南昌县 |
进贤县 |
安义县 |
东湖区 |
西湖区 |
青山湖区 |
青云谱区 |
新建区 |
红谷滩区 |
1 |
优秀 |
626 |
46 |
30 |
51 |
40 |
323 |
60 |
96 |
40 |
86 |
2 |
合格 |
65 |
0 |
7 |
8 |
0 |
16 |
0 |
3 |
0 |
0 |
3 |
不合格 |
1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4 |
全市优秀案卷占比:93.2% |
||||||||||
5 |
全市合格案卷占比:6.6% |
||||||||||
6 |
全市不合格案卷占比:0.2% |
(四)历年案件监管情况
我市结合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活动,对2018年以来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法律援助服务人员违规收取受援人财物、虚报案件冒领骗取法律援助补贴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案件受理方面。一是申请表的案情及申请理由填写不完整。二是审批表的案件概况和审查意见填写不规范。三是指派通知书和法律援助公函下联未提交给承办机构或审理机构。
2.案件办理方面。一是部分会见笔录制作过于简单,未体现罪名、量刑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证据核实、辩护方向沟通、风险提示等内容,如:未在第一次会见时按照规定进行诉讼告知和开庭辅导,未沟通辩护方案、未征询辩护意见等;部分会见笔录制作不够规范,如:被会见人无法签名捺印、无承办人员说明等。二是个别案件辩护意见、民事行政案件代理词流于形式,主要观点不鲜明,辩护意见没有对起诉书中指控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缺少分析论证。三是部分庭审笔录过于格式化,无法体现个案完整的庭审情况,如:庭审笔录记录不全面,没有举证质证、发问环节,被告人陈述部分缺失,部分庭审笔录只有提纲没有具体内容。
3.案件结案归档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案卷装订不规范,格式和目录未统一按市局标准执行,如非诉案卷没有按照民事、行政非诉讼调解类案件目录整理装卷。二是个别侦查阶段通知类案件没有公安调查笔录、没有起诉意见书结案。
4.认罪认罚案卷方面。2022年南昌市认罪认罚案卷,仅有当事人基本信息或《认罪认罚具结书》台账,没有会见笔录、阅卷笔录等材料。
存在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少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不严、要求不高,对存在瑕疵的入卷材料及重要材料缺失的案卷未要求承办人员进行完善。二是少数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能力欠缺,对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未认真细致研究,提出的法律意见质量较差,辩护观点简单或者流于形式。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各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主体责任和指导监督职责,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对质量不合格案件实行零容忍,对整体质量不高的办案人员实行约谈,限期逐一进行整改。
二是规范案件管理。市局修订《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现“一案一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回头看”活动,抽查案卷整改情况,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行为的作用。
三是完善质量监管制度机制。推行定期案件质量检查机制,将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综合运用案件评查、受援人回访、庭审旁听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促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