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4-02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15:0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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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近日,省财政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亿元,省级资金0.3亿元,本次下达后,2024年累计下达该补助资金16.6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等。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等。同时要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上级资金和本级对应资金的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要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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