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
为加强我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处置能力。
二、出台背景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应对的重要文件。机构改革后,南昌市政府已经对原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预案要求,区级相应预案要进行对应修订,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处置气象灾害情况下的职责以及运转机制。
三、工作进展
2023年11月,东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及《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各镇(街办、管理处)以及区各相关部门等28家单位意见建议,在充分采纳各有关单位修改意见的基础上,2023年12月8日形成了《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区政府2023年第28次常务会审议。
四、主要内容
《预案》总共有8个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4项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包括了区级指挥机制、区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区级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职责3项内容;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了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风险管理3项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了信息报告、响应启动、响应行动、现场处置、社会动员、信息公布和舆情引导、响应变更与解除7项内容;
第五部分恢复与保障,包括了善后处置、灾害调查、灾害保险、总结评估4项内容;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了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演练、奖励与责任追究7项内容;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
第八部分附录,包括了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名词术语2项内容。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