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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你处报来《关于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执法中队办公楼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函》一文已收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东府办函〔2023〕30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委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执法中队办公楼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1-360102-04-01-792923)。
二、项目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佘山路172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面约648.1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室内办公室装修、前台咨询台装修、卫生间改造、楼梯间及会议室装修、门头改造、水电线路工程、制度上墙、设备采购等。
四、项目总投资:58.2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2万元,设备采购费15.445万元,预备费1.8万元。
五、资金来源:贤士湖管理处自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1年。望接文后,你处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法规,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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