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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9656-0715-8304-5749-32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09-12-15 14:4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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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劳局201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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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市局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围绕好“民生工程”和人才强区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推动了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一、人事人才工作

    1、根据国家、省、市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政策,做好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基础性部分按月发放,奖励性部分根据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教育部门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继续以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公务员法》实施后有关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公务员“凡进必考”原则,切实做好2010年我区公务员招录工作。改进公务员年度考核方式,提高考核质量。继续开展以通用能力、公共核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3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职称改革,加强对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规范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管理,力求在创新各类考录、培训的方式方法上有突破,推进人事人才培训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以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用人单位科学设岗,向岗位管理过渡,继续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以加强人事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构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东湖区人事劳动保障网这一载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各类人才招聘信息,抓好“网上人才集市”建设;引导人才合理流动。

    二、就业再就业

    1、搭建就业直通车两站、两基地服务平台。目前,我们在加强东湖区“就业直通车”功能,加快“两站、两基地”建设。“二站”即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校园指导帮扶站和社区指导帮扶站、“二基地”即建立工业园区培训(实训)基地和校园创业孵化基地。

    目前已在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校园指导帮扶站;在彭家桥街道李家庄社区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社区指导帮扶站;在汇仁集团、亚细亚旅行社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工业园区实训(实习)基地。目前正在积极和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合作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校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建),就业直通车校园创业孵化基地,采取购买校园内一定时间内若干商铺(教室)的经营权,开展创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运作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开展创业指导、受理创业咨询、提供项目论证、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服务。

    2、做大做实青年职业见习基地。我局将继续做大做实青年职业见习工作,一方面通过招募一些有较好社会影响和能够提供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的企业成为我区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供青年大学生进行见习,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丰富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促进青年大学生与企业间的相互适应和了解,为日后尽快实现就业打下基础。另一反面我局将对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青年职业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可继续挂牌,凡被评为不合格的职业见习基地将予以摘牌。

    3、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计划。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局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计划”。拟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项目咨询、开业指导服务。在劳动保障分中心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查询、专家指导、创业测评、开业咨询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设在东湖区劳动保障分中心(建德观113号)。二是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在全区高校毕业生中开展国际劳工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创业意识、了解企业创办、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创业能力。三是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校园指导帮扶站。四是积极建立东湖区就业直通车校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劳动监察工作

    1深入持续地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加强惩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评价活动,推动劳动用工年度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初步建立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模式。按照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要求对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将采集到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形成全区全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我区地域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监察机构等要素有机地融为一体,动态调用各网格单元的资源,实现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切实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不断完善与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办案机制,互通信息,相互支援,联手办案,共同处理突发事件,彻底消除处理、打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盲区。执法中与工商、城建、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为保证执法监察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大队要与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定期组织以上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形成各部门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4、加强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突出劳动争议调解在仲裁工作中的比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节约仲裁资源,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在全区各个劳动保障所建立区域性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逐步形成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隐患的排查,及时化解处在萌芽状态的劳动争议。

    四、社会保障

    1、巩固成果,持续保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围绕居民医保年度目标,加大宣传力度,以参保筹资标准提高,个人缴费下降为契机,继续做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重点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2、合理控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节余和累计节余,当年节余原则上控制在当期基金征缴总额10%以内,累计节余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收入的25%。

    3、继续做好区属国有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停产停业一年以上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4、参照国有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做好区属城镇困难企业大集体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工作。

    5、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覆盖面,努力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6、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参保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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