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5154-4702-0509-3090-18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08 15:4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发改经贸〔2020〕6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江西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重大机遇,主动参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数字化为导向,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的会展业体系,进一步发挥会展业在扩大开放、带动产业、促进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全面实施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
一年打基础:加快建设专业场馆,完善配套设施,专业场馆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培育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会展市场规模。
两年上台阶:到2022年,展览总面积全国排位前移,增速居中部省份前列。办展办会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省基本形成“月月有博览、天天有展销”的会展格局。
三年大提升:全省会展业整体实力大幅提升,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到2023年,举办规模以上展会超300场,展出总面积突破500万平方米,展览活动直接收入达到300亿元,拉动相关行业收入超3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会展设施建设力度。
1.加快会展场馆建设。优化提升全省会展空间布局,科学制定专业会展场馆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场馆提升改造或新建与本地经济规模、产业发展、区域特色相匹配的专业会展场馆,提升我省举办国际化、专业化会展的承载力。推进赣州市绿地国际会展中心、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会议服务中心等在建场馆建设。鼓励市、县(区)建设特色会展场馆,推动萍乡、鹰潭、上饶、吉安、抚州等设区市规划建设专业场馆,对设区市新建室内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馆,给予资金支持。力争到2023年,实现设区市专业场馆全覆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完善会展场馆周边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商场、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重点推进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江西国际汽车会展中心、景德镇国际会展中心、樟树岐黄小镇会展中心等场馆及新建大型会展综合体的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场馆信息化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和智能控制系统。(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壮大会展业市场主体。
3.引进规模以上会展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会展策划、主办、服务企业落户我省。鼓励国内外会展机构来赣设立总部或办事机构。持续开展“三请三回”“三企”入赣活动,推进“会展赣军”计划,力争每年引进1-2个会展企业或项目落户我省。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社会组织、行业商协会、企业引进会展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省内龙头会展企业。出台政策措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多元发展、模式创新的龙头会展企业。鼓励我省会展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等方式,提升组织化水平,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力争到2023年,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会展企业达到2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5000万元的会展企业达到10家以上。(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会展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政府办展,推进政府主导型会展活动逐步实施市场化转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开竞标”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会展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逐步减少财政投入,增强市场化专业服务能力。对规定党政机关退出主办的展会,加快市场化转型,提高办展经济效益。(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延伸会展产业链。以展览企业为龙头,发展以交通、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为支撑,策划、广告、印刷、文创、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服务业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带动行业发展壮大。支持设立会展产业园,推动会展产业集群发展。(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培育会展品牌。
7.打造一批标志性品牌会展。重点办好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世界VR产业大会、南昌飞行大会、樟树全国药材药品交易会、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创办庐山全球商界领袖夏季论坛和院士创新论坛,定期举办汤显祖戏剧节暨国际戏剧交流月活动、白鹿洞书院文化论坛、客家恳亲大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一批地方特色会展。结合各地产业优势和消费热点,持续开展“一城一展一会”活动,推动各地会展经济加快发展。定期发布会展活动指导目录,明确会展业发展重点,避免展会同质化。建立重点会展项目库,对重点会展项目从宣传策划、现场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全省品牌会展活动评估认证办法,开展品牌会展评定。到2023年,评选10个左右江西品牌展会。(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举办主导产业与龙头企业的全国产销对接会。支持消费品工业、农业龙头企业在大型商超、批发市场、会议型酒店、广场、体育馆等场所举办交易会、订货会,实现产销有效衔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会展国际认证。完善会展标准体系,推进会展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品牌会展申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加大招商招展力度,提高展会的国际参展商和采购商比重。支持我省会展主体、会展品牌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为代表的国际知名会展业组织。力争到2023年,引进或培育2个以上国际展览业组织认证的会展类项目。(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会展项目招商力度。
11.引进产业会展项目。加强与国内外机构、国家部委和国家级协会、学会的合作,积极申办、引进知名国际、国内品牌展会。对接产业链链长制和《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围绕14个重点产业链打造专业会展项目,实现会展经济与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各产业链牵头部门要支持并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大型品牌会展,力争到2023年每个产业链牵头部门培育或引进2个以上会展项目,实现“一个细分行业一个专业展”。(各产业链牵头部门、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引进服务消费类会展。重点围绕高品质家电、智能家居、文化旅游、大健康、体育、家政、网络与教育培训等新兴消费,培育或引进一批会展项目。鼓励各类会展主体根据我省地域条件和旅游资源举办会奖旅游项目,带动吃、住、行、游、购、娱等消费。(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申办高端国际会议。积极申办与中国主场外交相关的国际会议及专业论坛项目。吸引知名企业年会项目来赣举办。做好上合组织中医药发展高峰论坛、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等申办工作。(省商务厅、省外办、省贸促会、省工商联、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
14.推动绿色办展。倡导节能、环保、低碳办展,支持场馆设施、项目运营、展示设计、展台搭建、仓储物流、垃圾处理等环节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可循环利用材料,提升绿色展会比重。力争到2023年,60%以上的国家级和省级会展活动实现绿色办会办展。鼓励会展设计、组展、搭建、场馆等企业利用VR/AR、3D打印、多点互动触摸、全息投影、裸眼3D、人工智能等新工艺新技术,逐步实现设计简约化、构件模块化、材料低碳化。(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设线上新平台。推动传统会展项目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展厅,通过主播推介、直播带货、视频连线等方式,举办“云展览”“云对接”“云推介”“云洽谈”。支持展会主办机构将线下展会项目开通线上展览,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江西云展览平台”功能。(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会展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展会主办方在注册登记、审核认证、预约浏览、商务服务、线上商城、交易统计等会展服务链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新基建”技术,提升参展全流程在线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推进会展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并明确统筹会展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提升政府服务和保障能力。(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应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会展品牌和规模以上的企业落户我省,培育本土会展龙头领军企业和品牌会展项目。改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会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担保和增信功能,加大担保机构对会展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人才培养。建立会展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并纳入省人才规划。鼓励会展领域人才参加相关专业职称评审。组织开展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培训,支持会展从业人员参加国际会展专业培训。继续举办大学生绿色会展创新创意挑战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高校开设会展专业,鼓励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与会展企业合作建立会展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发展环境。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平台设立会展活动统一服务栏目,逐步实现全省会展活动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会展服务在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降低企业办展成本。商务主管部门对除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的商业型展会实行“零审批”。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会展活动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会展专题宣传片和宣传手册,开展会展整体形象宣传。完善江西省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展示江西会展的互联网窗口。(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办、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