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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229749--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2-15 14: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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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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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江西省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经第4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空间布局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电商发展主体

    (二)大力发展产业电商 

    (三)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四)构建数字生活体系

    (五)深入推进数商兴农

    (六)加快发展跨境电商

    (七)深化开放交流合作

    (八)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九)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优化政策环境

    (三)加强监测分析

    (四)提升公共服务

    (五)狠抓规划落实

    “十四五”时期,推进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商务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对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相关部署,开创新时代江西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遵循“政府引导、示范带动、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的思路,全省电商发展规模迅速壮大、应用融合加速推进、产业电商化水平明显提高,电商在赋能产业转型、推动消费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助推全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规模质量快速提升。“十三五”时期,全省电商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18.7%;网络零售额突破1500亿元,年均增长27.3%。网络零售额排名由全国第22位跃升至第14位,年均增速居中部省份第2位。2020年全省快递企业完成业务量11.2亿件,年均增长36.7%。全省监测在库电商企业4.3万家,开设网店46万家,电商直接从业者超60万人,培育年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以上企业超180家,年网络零售额超亿元企业33家。珍视明、魅丝蔻、阳际山野、黑鲨科技等一批本土电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应用融合不断深化。

    “十三五”时期,电商驱动实体经济加速数字化转型。我省家具、服装、陶瓷、农产品、食品、日用品、中药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与电商融合发展成效显著,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应用率超85%。智慧商圈、智慧门店、智慧景区等新场景不断涌现,直播电商、社区团购、无接触式配送、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竞相发展。“赣品网上行”系列产销对接行动持续深化,每年举办“双品网购节·江西专场”“网上年货节”“直播节”“网购节”等各类网络促销活动300场次以上,有力拓宽了赣品线上市场销售空间。依托南昌、赣州、九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6.3亿元,增长323.7倍,带动南康家具、景德镇陶瓷、赣南脐橙等一批名特优赣品畅销海内外。

    产业集群效应凸显。“十三五”时期,全省围绕“一核三区”电商产业发展布局,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形成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绿色食品、陶瓷用品、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产业电商集群和30多个电商产业集聚区,培育电商产业园(基地)146个、入驻电商企业超15000家

    。示范试点持续深化,南昌、赣州获评国家电商示范城市,培育国家电商示范基地2个,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各3家。

    培育出省级电商进农村示范县10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30个、电商扶贫重点县12个、省级电商示范企业100家。南昌、赣州、九江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贤、莲花等46个县(市、区)获批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南康家具、景德镇陶瓷、新干箱包、樟树医药、赣南脐橙等省内地域品牌产品实现网络销售规模化。

    电商助农成效显著。2015年底以来,全省系统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和电商进农村示范工程,聚力“政策、试点、主体、服务”创新,部门互动、上下联动,以邮政平台为先行主体推动电商扶贫的先河,连续出台江西商务扶贫工作要点、电商扶贫实施方案及站点建设管理规范等政策,建立督导、对接、促销、培训机制,畅通扶贫产品上行渠道,强化服务帮扶,走出一条高位推进、系统设计、全省铺开、齐抓共促的新路。2020年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481.64亿元。电商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新利器,全省累计建立电商扶贫站点3000余个、培训19.4万人次、促成农产品销售86.9亿元、带动13.5万户贫困户增收,涌现出赣州安远模式、邮政扶贫、农家书屋+电商扶贫、廖奶奶和励志园等典型。配套体系日益完善,依托电商进农村示范工程推动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系统连贯的电商配套服务体系,超70%县(市、区)建立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成配送中心超240个、乡村站点2.3万个,各种扶贫对接促销活动促进贫困地区增收。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全省将电商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了政策、资金、考核机制。先后建立省电商联席会议、农村电商和电商扶贫推进机制,形成三级立体推进体系。强化政策引导,先后出台“十三五”电商规划、加快电商发展实施意见、电商新动力落实措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农村电商、农产品电商、电商扶贫、跨境电商、推广电商消费无接触配送等文件,系统搭建了电商政策体系。设立了电商发展专项资金,将电商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推动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出台电商物流专项规划、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等政策,构建电商物流网络体系,全省快递企业734家,快递基本覆盖所有乡镇。推进电商人才引育,持续实施5万人电商创业培训计划和电商扶贫万人培训计划,举办领导干部电商专题培训班和“三品一标”培训会,累计培训各类电商人才超80万人次、带动21万人就业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电商融资产品。创优基础服务,建立省电商大数据中心及电商数据监测体系,组建电商37人专家库和47人讲师库。广泛组织各类宣传推广和赛事展销活动,营造了全省电商发展浓厚氛围。

    (二)面临形势

    展望“十四五”,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我省将进入发展新时期,尽管国际国内形势正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但经济稳定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未改变,为我省电商在数字经济发展大潮中实现新作为提供了新机遇。

    1.发展机遇

    从全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进入加速突破期,带动数字技术迭代升级和融合应用持续深化,为电商提质发展注入新动能。

    从全国看,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超大规模国内供需市场红利、人口人才红利持续释放,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普及应用,为电商创新发展拓展新空间。

    从全省看,

    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期。依托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生态优势,特别是我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及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战略叠加释放,为我省电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困难与挑战

    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抬头,对电商走出去、数字规制竞争影响深远。虽然“十三五”时期我省电商发展较快,但与广东、浙江等发达省份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全省电商规模水平有待提升,园区功能发挥不够,龙头企业偏少,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不强。电商创新不足,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不够,产业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模式发展质量不高。电商配套服务有待提升,

    物流、金融等服务仍需优化,省内电商人才仍较缺乏。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电商发展将进入深度融合、提质升级的关键阶段,要深刻认识发展环境的复杂变化,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主动融入全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重大部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与活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提质、改善民生福祉、增强发展动能,全面迈向数字商务发展新时代。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数字经济及电商有关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新发展机遇,坚持以发展数字商务为引领,以推动电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发挥电商深度融合赋能各行业领域作用,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着力创新政策机制、补齐短板弱项、激发活力潜力,促进重点产业、市场主体、业态场景、资源要素等数字化集聚重构,做大、做强、做优江西电商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和经济体系,奋力打造内陆地区电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高地、努力创建数字商务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强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引导、环境优化,促进全省电商稳健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电商资源要素合理集聚和有序流动,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创新为引领,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支撑,加快电商理念、政策、业态、模式、服务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加快电商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深度融合,推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机结合,带动线上线下消费双向互通。

    普惠共享,绿色低碳。持续扩大优质电商产品与服务供给,强化产销对接、城乡互促,助力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在共享电商发展成果上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践行电商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电商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内外联动,开放合作。深入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发挥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创新平台优势,推动省内电商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以“丝路电商”带动电商国际合作,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电商发展规模和效益显著提升,产业融合深度明显增强,支撑配套服务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生态健全、效益良好的高质量电商产业体系,力争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初步建设成为内陆地区电商发展新高地。

    ——总量规模持续壮大。到2025年,力争全省实现电商交易额超过1.5万亿元、年均增长8.5%左右,网络零售额达300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农村网络零售额达90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900亿元。

    ——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到2025年,培育形成5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超百亿元的电商产业集群,壮大一批电商龙头企业。电商示范试点实现新突破,引领作用明显增强。电商品牌建设提速,打造出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网货品牌。

    ——业态模式日趋丰富。到2025年,产业电商、消费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稳步壮大,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规范发展,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纵向融合、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横向贯通的数智化生产、经营、消费场景。

    ——配套服务更加完善。到2025年,电商应用率、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应用率超过98%,中小型企业电商应用率超过90%。电商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及乡村站点功能持续提升,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政策、标准、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电商数据监测服务体系日臻完善。

    全省“十四五”时期电商发展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总量规模

    电商交易额(亿元)

    10000

    15000

    预期性

    网络零售额(亿元)

    1582

    3000

    预期性

    农村网络零售额(亿元)

    481.6

    900

    预期性

    跨境电商交易额(亿元)

    26.3

    900

    预期性

    发展质量

    国家电商示范基地(个)

    2

    5-6

    预期性

    引进电商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家)

    -

    ≥5

    预期性

    培育垂直电商或产业电商平台(个)

    -

    3-5

    预期性

    创建国家电商示范企业(家)

    3

    6

    预期性

    培育销售额超亿元的电商企业(家)

    33

    ≥60

    预期性

    培育知名网络销售品牌(个)

    -

    ≥30

    预期性

    业态模式

    培育直播电商基地(家)

    6

    ≥30

    预期性

    培育直播带货达人(名)

    -

    10000

    预期性

    配套服务

    规模以上企业电商应用率(%)

    -

    98%以上

    预期性

    中小企业电商应用率(%)

    -

    90%以上

    预期性

    行政村快递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治理水平

    出台电子商发展指导文件(个)

    2

    ≥5

    预期性

    指导制定电商行业标准(个)

    1

    ≥3

    预期性

    建成省级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个)

    -

    1

    预期性

    (四)空间布局

    围绕“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按照集聚发展、产城融合、良性互动的原则,根据各地资源和需求实际,推动不同区域电商错位发展、梯度发展,打造“一核两带”联动协调的电商发展新格局。

    以大南昌都市圈“一核”为载体,建设内陆地区电商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省数字商务创新发展引领区。通过强化高端要素、科技创新、高端消费、人才支撑、配套服务等重点功能,在大南昌都市圈规划建设一批层次高、业态新、功能全的电商发展集聚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以电商服务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以沪昆、京九“两带”为轴线打造支撑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十字”驱动轴。以沿线重点城市、县域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基地)为载体,发挥高铁干线交通优势,推动资金、人才、项目等高端要素集聚,承接发达地区电商产业转移布局,打造一批电商核心产业集群。

    以赣南、赣东北、赣西“三区”为板块培育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支撑区。依托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上饶和宜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立足地方资源、产业优势,以电商带动制造业、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商贸服务等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区域产业优化升级。

    专栏1 各地电商重点发展方向

    南昌:提升在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主导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立足总部营运、交通物流、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综合消费五大中心建设,加快引进培育知名电商平台企业、产业电商龙头企业、跨境电商优势企业,全面推进数字生活、新型消费场景建设,推动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打造面向国内外、服务全省的电商发展高地。

    九江:推动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智能家电、现代物流、有机硅等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推进商贸流通、文旅、健康养老等数字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打造长江经济带沿线电商发展重要集聚区。

    景德镇:依托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促进电商与陶瓷、文旅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全国陶瓷电商发展样板区。

    萍乡:推进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等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发展以健康养老、休闲美食、旅游为代表的数字生活服务业,打造赣湘电商联动发展试验区。

    新余:聚焦鞋帽饰品、纺织服装、食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全省电商创新发展重要增长极。

    鹰潭:依据国家“03”专项试点、龙虎山道教养生和文化旅游等资源,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全省电商创新发展重要增长极。

    赣州:围绕现代家居、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快以电商为引领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加速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重要集聚区。

    宜春:加快以电商带动旅游休闲、富硒康养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在线医药、智慧康养等新业态,打造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上饶:围绕轻工电子、纺织服装、家具家居、绿色食品、文旅康养等优势产业,发展数字营销、健康服务、数字文娱等现代服务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全省电商高质量发展重要集聚区、对接长三角区域电商开放发展样板区。

    吉安:聚焦消费电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等优势产业,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打造全省电商协调发展引领区。

    抚州: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推动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配件、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数字化转型。壮大建材、电器、食品、纺织服装、香精香料等电商产业,打造全省电商融合发展先行区。

    赣江新区:加快智慧新城建设,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创意设计、健康医疗、物联网等发展,力争全省数字商务发展试验区。

    三、主要任务

    (一)壮大电商发展主体

    1.招大育强电商龙头企业。依托“5020”项目攻坚行动,加大招引国内外知名平台、应用企业来赣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建设研发、运营、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总部。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发展壮大,鼓励龙头企业及销售规模较大的电商企业、网商等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支持电商企业通过股改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壮大一批垂直细分领域电商平台、新型零售企业,推动线上消费、在线生活、同城配送、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线上文旅等本地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专新特精”小微企业依托电商平台、小程序、公众号、社交媒体等创新创业,不断壮大网商规模。

    2.推进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改造新建一批电商产业园区,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打造运营服务、人才培训、金融支持、物流仓储等功能齐备、要素集聚的电商产业载体。推进电商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建设,鼓励建立电商产业园区联盟,搭建园区入驻企业交流协作平台。强化园区创业孵化服务,构建电商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园区创业孵化与科研院所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持续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和评价,加强典型做法经验的宣传推广。

    3.推进电商品牌建设。立足传统实体品牌、老字号、特色产品等资源,赋能产品开发销售,培育“国潮”“国货”电商品牌。引导企业立足消费新需求,培育打造“小而美”网络品牌。培育在线旅游、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服务新业态品牌,打造南康家具、景德镇陶瓷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双品网购节”知名度、影响力,持续开展网货品牌宣传推广。

    专栏2 壮大电商发展主体

    电商主体壮大培强行动。持续开展电商示范企业创建,加快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提升电商企业数智化水平。到2025年,力争培育国家电商示范企业6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200家,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垂直电商平台3-5个,规模以上电商龙企业超500家。

    电商产业载体提升行动。推进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打造南康家具、景德镇陶瓷、青山湖针织服装、共青城羽绒服、新干箱包、樟树医药、余江眼镜等产业集群。加强电商基地综合评价,持续提升园区集聚效应和综合实力。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电商产业集聚区50个以上,培育国家电商示范基地5-6个、省级电商示范基地40个以上。

    (二)大力发展产业电商

    4.推动生产制造智能化发展。鼓励电商平台与工业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促进“2+6+N”产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5G、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于生产供给端智能化、柔性化改造,推进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建设。推动“互联网+”协同制造,支持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服务,实现企业网上接单能力与协同制造能力无缝对接,带动中小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5.搭建产业链协同平台。依托我省纺织服装、家具家居、绿色食品、中医药及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带+互联网”,打造电商产业集群。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于电商平台加快订单、产能、物流、渠道等资源整合与数据共享,搭建全流程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电商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推进第三方产业电商平台建设,完善大宗商品网上交易、技术服务、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物流配送于一体的B2B平台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产业电商平台开展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服务。

    6.创新制造业服务模式。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电商平台开展按需生产、个性化定制、用户直连制造(C2M)等模式应用。支持企业合规采用大数据技术,清晰描绘客群需求画像,开展精准定制服务,提升消费供给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柔韧性和灵活性。支持企业面向客户定制化需求,推动订单信息与企业生产经营系统的高效集成与精准响应,开展基于电商的个性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模式创新。

    专栏3 加快制造业数智转型

    数字供应链能力建设行动。依托省内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电商平台,打造数字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产业电商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资源,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鼓励培育一批数字供应链平台和数字化解决方案优质服务商。

    智能制造应用推广行动。引导我省家具、陶瓷、纺织服装、日用品等优势产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围绕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开展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定制,打造行业“爆款”和个性定制产品。

    (三)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7.加快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发展商业科技,创新用户场景,推动商务各领域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发展,构建数智化商业生态。加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AI、VR/AR等技术在电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电商技术产业化。加快产学研用深度合作,鼓励高校、行业企业共建电商智库、科研院所,推进电商技术应用研究。

    鼓励电商与各行业跨界深度融合,推动在线医疗、数字教育、智慧旅游、数智体育等全方位数字化发展。

    8.大力发展直播电商。依托优势特色产业,集聚直播电商上下游资源,加快推进内容制作、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引进国内知名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鼓励国内知名短视频、直播等平台在赣建设运营总部和供应链基地。加强直播带货培训,培养优质主播达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加大直播电商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直播电商赋能传统商贸流通业、农业、制造业、会展业、旅游业等领域创新发展,促进直播电商与各领域深度融合。

    9.有序发展社交电商。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推动社交电商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电商创新创业,探索发展社交网络、内容营销、虚拟商业街等新模式。支持优质货源供应商、运营软件开发商、数据服务企业、内容创作机构等提升内容运营能力,为粉丝运营、精准推送、促销导购、品牌推广等提供解决方案。加强公域流量、私域流量聚合,优化“内容+产品+关系”运营模式,为兴趣电商、知识付费、圈层粉丝等提供精准化、专业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

    10.协同发展绿色电商。引导电商园区及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产、包装、配送等环节节能改造,降低办公、包装、仓储物流的碳排放水平,持续推进节能减排。

    落实绿色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和规范,协同推进塑料包装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供应链管理

    ,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引导旧货回收在线交易、二手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促进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依托江西独特生态优势,推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发展电商,打响绿色电商品牌。

    专栏4 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电商技术应用推广行动。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研发应用,推动电商技术产业化。引导省内重点电商企业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具有科技创新成果、领先商业模式、网络商标品牌的电商企业。开展商业科技应用优秀案例遴选和宣传推广。

    电商直播带货升级行动。大力发展直播电商,推动直播电商入市场街店、进园区工厂、下田间地头。到2025年,力争培育30家以上省级直播电商基地、100家以上直播电商重点服务机构、10000名以上带货直播达人,孵化1000个知名网红品牌。

    电商绿色发展行动。加大绿色包装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引导各级电商示范基地绿色转型,加快绿色数据中心、绿色仓储建设。落实电商企业主体责任,扩大直发包装品类,规范包装使用。鼓励电商平台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

    (四)构建数字生活体系

    11.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商业街区加快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菜场、智慧商场、智慧商圈建设。推动传统零售数字化改造,发展无人值守货柜、智慧商店、智能餐厅建设。开展“电商+5G+VR”示范应用,探索人机互动电商智能新模式,培育高清视听业态。推广应用无接触式消费模式。推动智慧文化、旅游、体育馆建设。

    12.满足线下生活服务新需求。实施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补齐便民消费服务设施短板。鼓励发展在线餐饮、在线家政、外卖配送等“互联网+生活服务”。统筹推进智能投递、智慧养老、智能停车等社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生活信息服务,推动“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序发展交通出行、房屋租赁、办公空间、旧物交换等分享经济。

    13.丰富线上生活服务新供给。引育线上生活服务平台,丰富电子书刊、网络音视频、网络游戏、线上演播、电子竞技等数字内容产品。深化“互联网+旅游”,发展智慧化和体验式的在线旅游服务,促进商文旅协同发展。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支持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拓展服务空间和内容。发展优质在线教育,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推动优质知识技能资源在线共享,推广云课堂、微课、慕课等资源服务与融合应用。支持发展在线远程体育健身。鼓励经纪咨询、房屋评估、财务审计、人力资源服务等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互联网分享知识技能。

    专栏5 构建数字生活体系

    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行动。发展“数字+生活服务”,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为线下生活服务企业提供营销、流量、数字化工具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生活服务领军企业。鼓励生活服务业“一店多能”,积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售、餐饮、家政、美容美发、康养医疗、健身、废旧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务。支持智能取餐柜、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进社区,提升社区服务智能化水平。

    线上消费数字化发展行动。鼓励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消费,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丰富电子书籍、网络音乐、网络影视、线上演播、数字艺术等数字内容产品及服务。引导影院、剧场、博物馆等拓展线上营销及交易渠道,丰富票务、衍生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新兴数字服务消费,拓宽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覆盖面。

    (五)深入推进数商兴农

    14.培育农村电商新业态。推动电商与优势农林产业、休闲农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有序发展农村“网红”直播、众筹团购、基地直采等新模式。打造南康家居小镇、庐山市红星村、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等特色电商小镇(村)。推动电商与乡村旅游、医药康养相互支撑,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特产品和旅游纪念品品牌,扩大线上销售额和影响力。鼓励发挥电商大数据作用,引导农业“按需种植生产”。

    15.优化县域电商配套服务。加强县域电商、快递、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推动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网点共建共享。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快递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鼓励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村快递物流站点等,提供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

    16.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探索推进农产品网货流通品质分级标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可电商化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联合知名电商平台,整合省内特色农产品和传统手工艺品资源,合作开发设计和营销推广,打造赣南脐橙、井冈蜜柚、赣抚农品、天工宜品等地方特色可电商化农产品品牌。推动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建设,强化检疫检测、品控分拣、包装配送、冷链物流、质量追溯等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电商供应链的支撑能力。

    专栏6 创新发展“数商兴农”

    县域电商服务提升行动。强化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电商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机构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电商营销、品牌设计、产品包装等专业培训,支持农民开展多形式的电商就业创业。支持农村实体店、电商站点等承载快递配送、金融服务等多元服务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产品出村进城行动。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各环节高效协同和产业化运营中的作用,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构建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展销平台,引导线上开设农产品名优特网店,推动传统批发零售渠道线上化。鼓励在各市区、县域设立优质特色农产品直销中心,用好“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探索农产品优质优价销售新模式。

    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行动。鼓励有条件地区合理规划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科学设置场内分区,更新智能分拣、自动传输等设施。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发展共同配送。调动乡村闲置运力,推动乡村末端物流线路共享,在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的基础上搭载电商快递,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

    (六)加快发展跨境电商

    17.加快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推进南昌、赣州、九江、景德镇、上饶等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完善仓储、物流、支付、数据等基础服务功能,推动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和龙头企业入驻综试区,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健全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鼓励外贸企业加强与国际物流公司、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合作,培育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推广“龙头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借船出海,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18.推动跨境电商数字化发展。加强跨境电商数据共享,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推动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江西跨境电商综合线上服务平台对接,与跨境电商、物流、第三方支付、外贸综合服务等企业对接,促进与海关、税务、外汇、银行、公安、邮政、铁路、机场等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数字化协作水平。

    19.完善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畅通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加快推进航空枢纽、铁路枢纽、公路网络建设,建设区域跨境电商物流中心。鼓励跨境电商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深化跨境电商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商的新型险种,开展电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引导和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内企业上线“赣货通全球”平台,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业务。

    20.强化跨境电商监管。引导外贸企业依规有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持续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适时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申报工作。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丰富商品品类及来源,满足消费者对进口商品多样化需求。加强进出口商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完善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实现“质量可追溯、风险可监测、流向可跟踪”。加强信用管理,依托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江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境电商信用综合评价监管体系建设。

    专栏7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行动。推进南昌、赣州、九江、景德镇、上饶等跨境电商综试区,以及南昌、赣州、九江、吉安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吉安、宜春、新余、萍乡等地创建跨境电商综试区,认定和培育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900亿元,新增2-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20家,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20个。

    跨境电商“出海”行动。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本省电商企业在东盟、美国、欧盟等传统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RCEP成员国等新兴市场布局公共海外仓,推广“龙头企业+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模式,鼓励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省内品牌拓展国际市场。到2025年,省、市重点培育海外仓100个以上,力争培育1-2家国家级优秀海外仓企业。

    (七)深化开放交流合作

    21.深化国内电商合作。借鉴浙江、广东等地发展经验,推动电商政策、服务、模式等创新。依托省内电商示范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等载体,加强与电商发达地区示范载体的交流合作,推进电商产业招商引才和资源对接共享。推动省内电商协会、研究院所、产业机构等各类行业组织,搭建电商合作交流平台,赴省外开展各类考察调研、论坛峰会、会议展览等活动。

    22.推动国际电商交流。积极发展“丝路电商”,着力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电商合作,探索电商技术、平台、供应链以及配套服务的国际合作和共建共享,推动电商经验分享和人才交流。探索参与以电商为核心的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制订,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8 统筹区域交流合作

    国内电商合作深化行动。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京津地区、中部地区等重点地区,加强与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厦门、武汉、长沙等城市的交流对接,广泛开展招商引才、人才培训、资源对接等活动,全面深化电商合作。

    国际电商交流拓展行动。积极发展“丝路电商”,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模式,开展产业对接和产品促销,打造国别爆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合作,推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结算互通,探索合作新思路。

    (八)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23.加大电商人才供给。引导省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电商专业建设,分类培养技能型、创业型、管理型、领军型电商人才。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建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电商培训。依托电商园区、行业协会等,完善创业孵化、实习实训功能。发挥人才政策红利、服务保障、招引宣传等积极作用,大力引进电商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实现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24.引导数据要素充分开发。完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制度,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开放自有数据资源,畅通数据开放渠道。建立新型消费大数据分析常态化机制,推动电商领域大数据库建设,提升大数据立体化分析与运营能力。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利用电商大数据开展市场研究、精准营销,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25.推动电商物流协同发展。依托江西区位交通优势,吸引国内外行业巨头在赣建设内陆物流枢纽项目。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平台企业战略合作,深入推进“赣品网上行”,扩大电商物流规模。推动高铁货运场站、空港货运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高铁、航空快递业务及空铁联运业务。深化城乡高效配送行动,完善系统仓配体系,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店铺自提、配送到柜、实体店上门送货等业务。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快递进村”、“邮快合作”,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和快递覆盖率。

    26.强化电商融资服务。引导省内电商园区、企业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新型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在风险资金引入、股份转让、上市融资等融资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现电商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促进跨层级、跨机构、跨行业数据融合应用。指导银行及融资担保机构,扩大电商企业贷款抵押品范围,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增加中小微电商企业金融服务供给。

    专栏9 优化电商要素资源配置

    电商人才培育行动。鼓励高校、社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电商培训。支持面向本地优势产业、外贸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跨境电商培训。面向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驻村干部、退伍军人、合作社带头人等开展电商实操技能培训,培育一批懂电商的新农人。面向直播电商新业态开展网红直播、流量达人孵化,加强直播带货技能人才培养,吸引赣籍知名网红回乡创业,帮扶优秀带货达人创新创业。

    电商数据资源开发行动。推动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共享,鼓励电商平台、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主体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流通中的应用,规范数据采集、分析及应用。鼓励电商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数据资源合作,支持电商服务企业研发数据产品,丰富应用场景。

    电商金融服务创新行动。支持电商企业与银行、保险、非银行支付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合作,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产品和业务,为中小微电商企业提供多层次线上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合作,支持移动支付企业“走出去”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电商的新型险种。

    (九)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27.完善电商规制机制。加快完善地方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监管框架。加强电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激励多方市场主体参与信用共建。强化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

    28.提升电商监管水平。落实《电商法》和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相关部署,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络交易秩序。探索构建数字化监管机制,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升协同联动监管能力,高效解决电商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商户、消费者权益。

    29.构建电商多元共治体系。推动电商平台经营者强化数字技术应用,完善平台规则,提升平台自治能力。依托“赣服通”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探索电商数据接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电商相关监管审批、政策兑现执行效率。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的应急电商供应链运作模式,推动建立电商民生保障的分级响应和应急体系。推进电商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第三方行业组织力量,助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电商市场治理体系。

    专栏10 加强电商多元共管共治

    网络市场数字化监管行动。加强电商监管治理协同,推动数字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监管,提升精准查处能力,构建可信交易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推广包容期监管方式。探索构建“互联网+信用”的新监管模式,引导电商直播带货平台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网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督促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压实平台经营者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其他经营主体责任和义务,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在电商领域的共享应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省电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建设,加强对市县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密切部门政策衔接,及时协调解决规划执行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智库机构作用,跟踪调整政策实施成效。推进电商专家智库建设,引导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电商政策制订。

    (二)优化政策环境

    完善电商示范创建、创新发展、招商引才、人才培训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清理影响市场主体准入的障碍,持续创优电商一流营商环境。积极争取试点示范,创造一批特色发展经验。多渠道宣传电商发展典型案例,举办各类电商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加强监测分析

    支持与国内知名数据企业、科研院所、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探索建立电商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现有电商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及企业的监测分析,提升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省级电商运行监测分析快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四)提升公共服务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提升我省电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线上与线下、政府与社会服务资源有效融合,持续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各级电商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带动其他电商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公共服务中心等载体,增强公共服务承载能力。统筹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特点和需求,推进各类电商平台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加强电商就业创业服务指导,提升人才供需对接效率。

    (五)狠抓规划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电商发展实际,狠抓本规划落地并推动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抓好重大任务、重要行动、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分析反映难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开展评估,督促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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